※ 引述《cycling (来咬我啊笨蛋)》之铭言:
: ※ 引述《taipeixcity (约翰福音)》之铭言:
: : 大家觉得要合并还是要分开?
: : 这个也要靠中选会决定 立法委员直接修法不就好了?
: : 个人觉得 下次公投才是大问题
: : 立委并总统 应该没关系吧....
: 个人是赞成合并
: 但希望能顺延到三月毕竟如果一月选看守期太长而且两次选举间隔太短
: 但脑残中选会再来公投选举同一个票所
: 我看你们要把津贴拉多高才能骗到傻瓜打工仔去填补不爽年改不出来的老师们的空缺
立法委员没办法用修法的方式来解决。
因为该死的修宪,不但把宪法修成动不得的不锈钢宪法。
而且他X的居然把立法委员人数跟任期写死在宪法里。
不像县市长,修个地方制度法就可以改任期了,立委是写在宪法里的,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
“立法院立法委员自第七届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
于每届任满前三个月内,依左列规定选出之”
现在立法委员的任期是“2016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而总统任期是“2016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
所以立法委员不可以延后选,因为宪法规定任期四年,1/31之后就期满。
也不可以提早太多选,因为宪法规定任满前三个月内,最早是11/30选立委。
但总统选举没有规定什么时候选,为避免看守内阁四个月的蠢蛋事情再次发生,
理应照修宪后的2008那样三月选,也就是“11月选立委,三月选总统”这样。
但这样子一定又会有一堆人靠杯劳民伤财不方便,要合并。
合并选就是四个月空窗。
不想要空窗就是分开选。
干,无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