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目前的立委选举制度 是参考日本的并立制 台湾称作单一选区两票制
就是有73席的立委是由73个选区个别选出 外加34席的政党名单席次
目前有日本、韩国、俄罗斯、菲律宾等21国都是采用这种选制
但上述大部分的国家 都会允许双重提名
就是可以同时选区域立委 又同时列在不分区名单上
好处是可以鼓励政党去积极经营艰困选区 又保障候选人依旧可以靠不分区复活
像是黄国昌如果选汐止没上 如果排在时代力量不分区第一位 依旧可以连任
包括民进党的萧美琴可以继续挑战花莲、国民党的柯志恩可以跳下来挑战高雄或屏东
但台湾的立委选举却没有这样的规则
其实这不涉及宪法 韩国也在2012年没修宪情况下就改成双重提名
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