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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团主张还7天假 行政院:目前无恢复必要
最新更新:2018/12/04 15:54
(中央社记者侯姿莹台北4日电)劳工团体今天到内政部陈情,要求还给劳工7天假。行政
院表示,国定纪念日的7天假已于劳基法第一阶段修法时废除,确立周休二日的明确法源
;目前并无恢复的必要。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透过新闻稿指出,有关近日外界讨论是否
恢复7天假,国定纪念日的7天假已于“劳动基准法”第一阶段修法时废除,确立周休二日
的明确法源,使全国劳工与公务人员国定假日一致,“目前并没有恢复7天假的必要”。
Kolas表示,为落实劳工周休二日,让劳工与公务人员休假一致,以避免产生928教师节教
师不放假、劳工却放假的问题,因此在劳基法第一阶段修法时,基于多增加劳工全年周休
假日的前提,废除国定纪念日7天假;现阶段没有重新讨论恢复7天假的必要。
劳工团体今天陈情要求内政部回应有关还7天假的规划期程,代表收下陈情书的内政部官
员表示,若劳动部认为有研议修正劳基法以增加劳工休假日的需要,会尊重并配合研议。
外界指劳基法修法同时得罪劳工及雇主,是九合一败选原因之一,因此关注是否会再修法
。劳动部长许铭春日前表示,劳基法3月1日才上路,短时间再修法要谨慎,至于劳团主张
的还7天假,她说,劳工提出的声音,会再跟内政部研议。(编辑:林兴盟)1071204
劳团主张还7天假 内政部:尊重配合劳动部研议
(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4日电)劳工团体今天陈情要求内政部回应有关还7天假的规划期
程,代表收下陈情书的内政部官员表示,如劳动部认为有研议修正劳基法以增加劳工休假
日的需要,会尊重并配合研议。
外界指劳基法修法同时得罪劳工及雇主,是九合一败选原因之一,因此关注是否会再修法
。劳动部长许铭春日前表示,劳基法3月1日才上路,短时间再修法要谨慎,至于劳团主张
的还7天假,她说,劳工提出的声音,会再跟内政部研议。
桃园市、新北市等产业总工会团体下午到内政部前陈情,要求民进党全面检讨,尽速保障
19天国定假日,还劳工7天假,并要求内政部正面回应有关7天假的规划和期程,并承诺针
对修法启动公听会或听证会等相关程序,广纳工会及民间团体意见。
劳团认为,行政院长赖清德已说要全面检讨,民进党若有心回应民意,应尽速启动相关修
法程序,停止拖延回避人民诉求。
内政部由民政司科长简钰珒出面收下陈情书,简钰珒表示,为缩短劳工工时,劳动部105
年12月修正公布劳动基准法,将劳工正常工时从每2周84小时调整为每周40小时(即周休
二日),其中第37条规定“内政部所定应放假之纪念日、节日、劳动节及其他中央主管机
关指定应放假日,均应休假”,使劳工国定纪念日及节日的休假规定与纪念日及节日实施
办法规定一致,并自106年一月起实施。
简钰珒指出,有关劳工的休假日数调整涉及劳动政策,如劳动部认为于现行纪念日及节日
放假日之外,有研议修正劳基法增加劳工休假日的需要,内政部原则予以尊重,未来若有
征询,内政部也将配合研议。
劳团问劳动部到底有没有和内政部研议,并认为内政部作为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的主管
机关,也可增加全国劳工的假,内政部是否不想表态,只想配合劳动部。
简钰珒说,有关增加劳工放假日属于劳工政策,目前缩短工时的政策也已上路,如果劳动
部认为有研修必要,内政部会配合研议。
(编辑:林沂锋)107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