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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广场》鸡排亡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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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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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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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一大选已于十一月廿四日落幕。国民党大胜,民进党惨败,几家欢乐几家愁的景象早
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倒是各地有人免费请吃鸡排蔚为风潮,堪称天下奇观。其中,又
以“宅神”朱学恒于12月1日晚上,在全高雄114家盐酥鸡摊同步发放2万4100片鸡排最为
轰动。
选前公然于电子或平面媒体宣布:选后如果某人当选,将请大家免费吃鸡排。此举看似好
玩,但进一步探究,它可能已触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期约贿选”,或第
104条“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的规定。
对于选后免费请吃鸡排是否违法,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笔者在意的是此风不可长,否则
,不只败坏选风,劣币逐良币,让选“贤”与“能”沦为选“钱”与“财”,导致民主政
治不再是民意政治,变成富人或财团的玩物。尤有甚者,敌国更可经由选举逐步蚕食,最
终达成并吞台湾的企图。
中国处心积虑要赤化台湾,路人皆知。过往几次选举,中国文攻武吓无所不用其极。然而
,台湾人不是被吓大的。屡次吃瘪之后,它也学乖了:用钱买才是上策。试想,二○二○
台湾总统大选时,假使中国动用数百亿人民币,透过有心人在台湾各地宣布:某人当选,
择期免费赠送百万支智慧型手机;或举办大型摸彩活动:头奖豪宅一栋、二奖奔驰汽车20
辆、三奖电动机车1000辆…普奖10万个,每人新台币5000元。如此,不待开票,胜负早已
揭晓。
也许有人质疑,这是危言耸听。可是,假设政府毫无作为,笔者担心将不幸而言中。个人
心所谓危,企盼庙堂诸公、司法界贤达之士,务必未雨绸缪,早日修法或立新法:“选前
不得公开宣布,某人当选免费赠送财物。”否则,“台胞不知亡国日,隔海犹啃炸鸡排。
”何其讽刺!台湾也将万劫不复!愿天佑福尔摩沙!
期约贿选的后谢?
“宅神”朱学恒在选前和网友打赌,若韩国瑜当选高雄市长就发鸡排,十二月一日他履行
承诺,晚间在高雄百余家店同步发放二万多份鸡排。
看到这样的报导,相信很多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还可能觉得相当有趣。但个人认为这
已经有涉及贿选的嫌疑?一份鸡排如果以三十元计算,金额已经高达六十万元,况且宅神
赌韩国瑜当选属个人自由,因为每个人都有支持某候选人的权利,然而他赌韩国瑜当选又
在高雄请吃鸡排,这如果不是贿选,什么是贿选?因为他可以在高雄以外的县市请吃鸡排
,就是不能在高雄请,否则就是属于期约贿选的后谢,难道没有贿选嫌疑?
因此,这种行为如果不赶快规范制止,相信后年总统和立委选举,肯定还会有人采取类似
请鸡排的做法,实在是有违选举公平公正清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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