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不提这个内文被蓝绿改得多夸张了,根本就是阉割的。
最荒谬的是审核的机关居然是中选会而不是大法官会议。所以才出现公投过了但是有可能
被宣告违宪的荒谬状况,因为大法官会议从头到尾都没有被咨询过!
现行的公投法就是荒谬到就算你提个叫全国人民把最有钱的人杀掉把家产分掉,只要连署
人数够多,都可以成案!然后都可以投!
这一场大选这种中选会可以说从头到尾都对公投抱持的抗拒的态度,直接间接的导致这次
选务的失败与混乱。
这是非常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如果你不过是领死薪水的人,然后可以审核你的工作项目
多寡的话,你会让它多还是少?
我估计蓝绿双方对于这个荒谬愚蠢的公投法目前还是打算置之不理就对了。烫手山芋谁敢
动,胜利的人持盈保泰根本不会去捅马蜂窝,失败的人更不可能再做这种给自己一刀的危
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