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政见《最低工资法》草案出炉 调涨应参采物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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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226万名劳工薪资调整方式的《最低工资法》草案,劳动部今正式预告,草案内容包
括明订由劳、资、政、学四方组成的“最低工资审议会”应在每年第三季开会,审议参考
指标分为“应参采”与“得参采”两类,其中应参采仅有消费者物价指数,强度较低的“
得参采”则有“最低生活费”等10项指标。
目前我国基本工资审议规范是行政机关订定的法规命令“基本工资审议办法”规范,劳动
部研拟提升到须经立法院审议的《最低工资法》规范。
依劳动部今预告的《最低工资法》与现行制度有五大差异,包括过去仅规定“原则上每年
第三季审议”,改为较具有强制性的“应于每年第三季召开”;过去审议仅规定“应蒐集
”国民所得与平均每人所得等7项资料,改分为应参采消费者物价指数,另外“得参采”
劳动生产力指数年增率、最低生活费等10项指标。
劳动部说,因主要国家多未采用公式调整最低工资,且透过审议会依调整指标、衡酌社会
经济情势来调整最低工资,较能因应外界的变化与社会期待。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
司司长谢倩蒨说,这不代表基本工资要随着物价指数调涨,而是认为最低工资目的是要保
障劳工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应维持劳工必须购买力,应该要参考。
其他两项差异还包括审议会做成调涨决议后,劳动部应在10日内报行政院核定,行政院要
20日内核定;若行政院届期未核定或不核定,劳动部要在30日内再召开审议会审议,再审
议的结果行政院不得再退回;草案也首次明订,若审议委员没有共识,得经出席委员半数
同意议决。谢倩蒨说,草案中明订委员应亲自出席,若是代理出席者无法参与表决。
另外,草案也规定劳动部应由专家学者4到6人、国家发展委员会、经济部、财政部、 卫
生福利部、劳动部及行政院主计总处指派人员组成基本工资研究小组每年4月向审议会报
告最低工资实施对经济与就业影响,并在审议会召开30日前提出研究报告与调整建议。
其他与现行制度相同的包括审议会组成委员,同样是由劳动部长兼任主席,劳方7名、资
方7名、政府3名与学者4名,合计22名;任期2年;最低工资适用范围则和《劳基法》相同
,代表本国与外籍家事看护工仍不适用。
劳动部说,相关草案将预告到明年1月29日,各界若有任何意见,都可透过劳动部意见信
箱或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向劳动部提出。预告期结束后草案才有可能送行政院审查,但
今年3月13日立委江永昌在立院院会质询劳动部长许铭春“如果107年底前没有把草案送行
政院,谁来负这个责任?”,许铭春当时回答“我负责”,现在看来此一期限势必跳票。
劳动部发言人施克和说,这么重要的法令,立法过程应力求严谨,让社会各界充分表达想
法,这是部长负责任的做法。
订定《最低工资法》是总统蔡英文竞选劳动政见之一,目前基本工资为月薪2万2000元、
时薪140元,明年元旦将调高为月薪2万3100元、时薪150元。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
说,“应参采”指标仅列了消费者物价指数,未来到立法院可能不会认同只列这项指标,
何况物价指数还有食衣住行等各面向,要参考哪一项,还有讨论空间。另外《最低工资法
》规范月薪、时薪标准,但对于用周薪、日薪计薪的劳工到底该遵循哪项标准,未来也待
更清楚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