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ault (Not my fault)》之铭言:
: 说真的 同志结婚是 势在必行 大法官也同意了
: 但同志们必须说服各位 为何专法是歧视 而不是要大家接受同志 不讨厌同志
: 像我不是很喜欢同志 但我尊重他们可以结婚啊
: 说真的 谁结不结婚关我屁事? 我自己都结不了婚了
: 但各位 觉得该如何 说服 立专法=歧视 呢?
其实不要说专法
民法专章 同志也没有要接受
甚至还有专条 说同性结婚适用前条一男一女 同志也不要
说到底 同志要的就是民法中的一男一女字眼改掉
其他的都是歧视
但传统婚派 那条不动是他们的底限
我是觉得就先分开订 等大家都对同志婚习以为常 再合并 阻力也不会太大
不过我是觉得 大部分同志只是想改法条
但他们不是真的想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