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8 条
选举委员会办理选举、罢免违法,足以影响选举或罢免结果,检察官、候 选人、被罢免人
或罢免案提议人,得自当选人名单或罢免投票结果公告之 日起十五日内,以各该选举委员
会为被告,向管辖法院提起选举或罢免无 效之诉。
丁的律师今天撤验票,直接告选举无效,
但是选举无效的前提是选委会违法。
你可以说这一届选务很烂,但是违法我是看不出来到底哪里违法了,
每个步骤都是按照选罢法的标准在执行,
虽然选委会这种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态真的很G8。
目前每个政论节目的律师都没在认为丁丁会赢,
丁丁你还是吞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