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会提选举无效??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8-11-26 13:45:28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标题: Re: [讨论] 为什么会提选举无效??
: 时间: Mon Nov 26 13:02:06 2018
: 推 shefu120: 在投票所外排队呀 一堆人在用手机 11/26 13:30
: 推 musicsky: 即便如此,还是要法官认定足以影响结果啊 11/26 13:30
: → shefu120: 我投票时进去前有一个位置给你放手机 11/26 13:30
恩假设你是一大早就去排队,那时候还没到四点,这时后投票所的范围
就是你放手机那个位置,有警察在旁边帮忙顾(可怜的警察)
但是到达四点了,你还在外面排队,这时后依法投票所就延伸到四点最
后一个人的位置,当作你到投票所了可是进不去,所以要完成投票动作
那么投票所也只能等你投完才能开票
但是依法你相当于四点前进入了投票所自然不能在投票所使用手机阿,
也就是变成四点前你在外面排队用手机没差,但是四点后因为延伸可能
就变成违法了,中选会漏掉了
: 推 musicsky: 把法条合在一起看,排队队伍若视为投票所延伸,确实不可 11/26 13:32
: → musicsky: 用手机,这边可能是有违法疑虑的。但还是要看是否足以影 11/26 13:32
: → musicsky: 响结果 11/26 13:32
唯一的问题在于,台湾法院对于违法且影响投票意愿的判决都是无限上纲的
他不会因为你只送一个人一万块买票结果得票一千票就算你无罪,在台湾买
一人的票和买一万人的票都是同样的,也就是一个人看手机和十个人看手机
在台湾司法很可能都会被认定是相同的,利用违法手段影响选举结果....
: 推 shefu120: 到投票所=进入投票所?我觉得定义上不清楚 11/26 13:36
法律就只写投票所,按照原文来看你要进到投票所内才能投票,也就是
只要你超过四点在外面排队还能投票都可以视作进入投票所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8-11-26 13:53:00
法律只写“到投票所”,没有写要“进投票所”后面也有但书 到达投票所皆可投票 没有问题举例:我到教室了=我在教室里了 是吗?后面那一句明显定义上更严格吧
作者: jfw616 (jj)   2018-11-26 13:57:00
所以我认为这就是最大奥步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8-11-26 13:58:00
这是法律不完善 但现阶段绝对不违法
作者: berryc (so)   2018-11-26 13:59:00
所以有1个人违反规定, 千万选票都要作废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8-11-26 14:00:00
我在教室门外也可以跟别人我到教室了 不是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