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potato (JerryPotato)》之铭言:
: 我发现到现在丁粉都在狂叫选举不公,边投票边开票让弃保发生等等,
: 但是没有人说得出来到底违反选罢法的哪一条法条。
: 三立今天在崩溃的时候也举不出法条,用动之以情的方式企图洗脑观众,
: 连丁记者会上的律师,都用"提前开票等于发布民调"这种牵强的理由,
"有瑕疵" 和 "违法" 在一般人自由心证中可能只有程度差异,但是上了法庭没含糊空间
这两者绝对有很大一段差距,有瑕疵归有瑕疵,违法归违法,有就有,没就没。
选罢法57条的确明文规定投票所投票完即改为开票所,并没有写必须考量其他的事项。
要是他们投票完不"即"开票那才是违法呢。
你说中选会不合理? 不合理归不合理,但是他们这程序绝对按法令跑,几十年来没错误。
53条的规定也是"投票时间截止前",而不是"投票行为截止前",一堆人还在投票,还在进
行所谓的投票行为,与"投票时间"无关。
上了法庭,一个字一个符号就都不能更改,你要凹可以,看能不能说服法官的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