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在外面排队的,算到达投票所?!

楼主: dragon0224 (看3小)   2018-11-25 15:26:49
依选罢法第19条规定:“选举人应于规定之投票时间内‘到投票所’投票;
逾时不得‘进入’投票所。但已于规定时间内‘到达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一、何谓‘到达投票所’?在外面排队算?
二、法条只规定已经进去的人,虽然逾期,仍要让他投完而已?还是包括在外面排的人?
三、107年台北市长与其他选举的适法性?
#以前念书时去当选务人员打工下午4点一到警察杯杯就关门放狗了
作者: ludoren (地图游击手)   2018-11-25 15:29:00
这次选举前很少人会想到这种问题...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8-11-25 15:30:00
因为这次的乱象让大家见识也才有机会进一步深思
作者: andybg (小赔)   2018-11-25 15:35:00
还不是选务人员让他们排队 你要讲法条 他们就冲进门内乱解释法条 忽略现实生活 你是要逼大家全部挤到里面排吗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8-11-25 15:42:00
你要说到达算 我跟你讲 全部挤进去 你连算都不用因为没人想出来而且四点到达 正常你要让让他投完 不然你四点封箱
作者: hsinkid (新生活启航囉)   2018-11-25 15:44:00
抵达开始排队就算一般会在四点时请警察队站到排队最后一个人身后跟着排,超过警察的都不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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