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公投最好一条一条执行

楼主: southflower (好冷)   2018-11-24 09:36:26
干投票排队超长
今年大费周章修公投法
搞的选举变成这么扰民
到时候公投过了
最好政府给我一条一条执行
查了一下条文
公投案只有现有法条的复决案有立即效力
其他都要再交相关机关审议
....
恁老师勒
意思是不是说过了也不一定要执行
我们政府到底多爱浪费大量社会成本
事倍功半
作者: PSSC (天幻翔)   2018-11-24 09:37:00
听说公投过了的话 行政院好像要成立专案来执行
作者: popgsct (超级喜欢捡石头)   2018-11-24 09:37:00
只有第16案有效 其他都废案 你现在才知道?
作者: PSSC (天幻翔)   2018-11-24 09:38:00
不过 关于这点我不是很了解 我只是听朋友聊天时说的
作者: ethanwu0414 (伊森)   2018-11-24 09:38:00
是的 只是供政府参考用 没约束力
作者: nh60211as   2018-11-24 09:38:00
你问那些连署的啊
作者: popgsct (超级喜欢捡石头)   2018-11-24 09:39:00
挺同反同就占了5案 根本社会乱源
作者: ray90910 (秋风夜雨)   2018-11-24 09:39:00
不是说过很多次就是浪费时间的大型民调吗?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8-11-24 09:40:00
不去怪立法院尸位素餐
作者: gps0110 (坚强善变的人们)   2018-11-24 09:42:00
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浪费资源
作者: akrikho (龙小弟)   2018-11-24 09:42:00
以前大选绑公投, 是想要催出某一边的选民.
作者: Ambition0114 (咸鱼)   2018-11-24 09:43:00
分类也要执行
作者: kisaraki1976 (老月)   2018-11-24 09:44:00
公民投票法第30条
作者: Diailn (今夕是何夕)   2018-11-24 09:46:00
假议题,一夫一妻不同意就算过了,有可能成为事实吗法律同意你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你的另一半也不同意阿有钱人早就多妻了,还不用负法律责任反火电过了,难道就会不烧吗?开始点蜡烛
作者: lwmyueh (lwmyueh)   2018-11-24 09:50:00
立院多数全面执政,你只有依法行政,反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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