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tm978952 (感冒用斯斯)》之铭言:
: 第一 黄俊英这我认了 真的很无耻
: 再来呢
: 两颗子弹→这你要说是奥步?
这跟连胜文挨枪击事件一样都是不可思议的事。
一个是装药量不足,子弹打穿玻璃后只能穿透外套然后擦伤腹部。
一个是对脸开枪,结果刚刚好没打到骨头牙齿(打到就碎片四射基本再见)。
古今中外的刺杀案件,我还没看过有像这两件的情形。
要不凶手还没得逞就被击毙了,要不凶手就是尽可能地造成杀伤。
有没有趁乱开两枪就逃跑去跳海自杀的?
或是已经控制被害人开了一枪,却不打到死而是被制住的?
这两件事都是奥步啊,只是扁成功了而连搞笑而已(因为有扁的前车之鉴)
现场维安是可以就地击毙行凶者的,所以敢出手的不应该来搞笑。
就像你跟飙车族起了纠纷,你决定要给他一个教训,结果你找了个适当的时机,
拿着钢管,抓住了他的手,挥舞著钢管....
然后打了他两下手心?
我宁可相信八旬老翁娶嫩妻喜获麟儿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