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罢法 第56条
政党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于竞选或罢免活动期间之每日上午七时前或下午十时后,从事公开竞
选、助选或罢免活动。但不妨碍居民生活或社会安宁之活动,不在此
限。
二、于投票日从事竞选、助选或罢免活动。
三、妨害其他政党或候选人竞选活动;妨害其他政党或其他人从事罢免活
动。
四、邀请外国人民、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为第四十五条各款之
行为。
中选会:投票日当天禁止助选 违者最重可罚500万元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column/article/722/rnews/20181030/1456610
我FB朋友圈觉青满地,纷纷挂上1124几好几坏的
我如果在换日后截图告上中选会,484能提早领年终呀
有没有实行过的有经验能分享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