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前镇小港区的民众。
今天我躲在家好几天后出来,看到好久不见的太阳
一出来我就被各种竞选布条/看板吓到
台X党的吴XX跟KMT的某位候选人的大量抢就看板。
先不说耸动标语好了
看板放在公园学校的墙上
以及挂布条在道路上
这样子真的没有违反选罢法吗?
选罢法第52条说
政党及任何人印发以文字、图画从事竞选、罢免之宣传品,应亲自签名;
其为法人或团体者,并应载明法人或团体之名称及其代表人姓名。宣传品
之张贴,以候选人竞选办事处、政党办公处、罢免办事处及宣传车辆为限
。
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道路、桥梁、公园、机关(构)、学校或其他公共设
施*及其用地,悬挂或竖立标语、看板、旗帜、布条等竞选或罢免广告物。
但经直辖市、县(市)政府公告指定之地点,不在此限。
另外某位吴姓候选人
落选退出政坛打同情牌的可以不要用吗
我一整天的心情都被你打坏了
你知道某位说退出政坛的现在在选新北市长吗?
你知道某位说第三名的要退出吗?
还赶打出这种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