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宅突然想起一个旧文,太阳花事件之所以能够占领立法院长达23天,是因为王金平不使
用立院警察权所以学生才能赖在那边不走。
但,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三项“总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
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发布紧急命令,为必要之处置,不受宪法第四十三条之
限制。但须于发布命令后十日内提交立法院追认,如立法院不同意时,该紧急命令立即失
效。”
换句话说,总统有权经行政院会议决议下达紧急命令,而紧急命令位阶高于所有法律但电
低于宪法,所以马英久当时可以下达紧急命令让警察能够驱逐学生而不受立院警察权的限
制。
肥宅觉得很奇怪,那个时候为什么不用紧急命令驱逐学生,反而让太阳花事件成为全世界
瞩目的焦点?是行政院会议没有做出决定吗?还是把学生怕轰出去以后民调会不到9.2%?
还是有其他的考量?跪求大家替肥宅解惑
https://i.imgur.com/pKyXmS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