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rtholemew (苹果树 )》之铭言:
: ※ 引述《jacklyl (超越大师)》之铭言:
: : 吴敦义说
: : 别叫他猪队友
: : 因为他是心疼黄俊英没选上
: : 说开记者会的是陈其迈
: : 所以当年黄俊英阵营到底有没有走路工?
: : 事过境迁了 当时没在关心高雄选举
: 有 但是某支部为了怕人来不够发的
: 当然 是否是有自导自演(如果都自己人为什么会偷拍)不得而知
: 而且时间点太诡异(选前晚上十一点)
: 重点是记者会 陈阵营没有揭露完整录影带 让人误以为是黄所为
: 选举当天还连开两场记者会 违反选罢法
: 还发上万短信告诉大家黄贿选
: 后来一审判当选无效黄胜诉 但二审说 虽然影响到黄 但是拼黄败诉
: 这件事情时间点太诡异 刻意误导 加上选举日违反选罢法也没差的狂轰猛炸
: 十分让人不齿
(旧文)
【联合报╱黑白集】 2008.06.15 02:37 am?
?
古锌酩判刑三年半,这算是什么司法正义?
古锌酩是前年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事件”的主角,陈菊的青年团“查获”他在游览车上
发钱后,即连夜召开“黄俊英贿选抓到了”记者会,被认为是陈菊以一一一四票险胜的主
因。
一审认定,古锌酩发的每人五百元是“工资”,无罪;如今二审则认定是“贿选”,因此
判他三年半。问题是:倘若认定为贿选,岂能只叫古锌酩作替死鬼,应当将其幕后的指使
者揪出来!
古锌酩有杀人、烟毒前科,事发时在资源回收场当工人;但案发后,他供称,发放“走路
工”的五万元是他“自掏腰包”,此外连两辆游览车的租金及几十人的便当钱也都是他自
己出的,这些话有否可信度?
此事蹊跷甚多。黄俊英辅选动员的游览车均曾列册编号,唯独“古意”的两辆是“编制外
”,且证实车上有不少绿营支持者;而陈菊的青年军偏偏就那么精准地上了古意的车“蒐
证”,而又那么恰巧地未被发觉。
古锌酩原是绿营的选举轿夫;此案陪同他出面投案的两名律师,其中一人是谢长廷的表弟
。谁为古意请的律师?谁为古意付的律师费?莫非古意为黄俊英“贿选”,竟由绿军方面
请律师为古意辩护?
法官判古锌酩三年半,这不算很轻的刑罚。但难道法官真相信是古意自己花钱租车贿选吗
?难道查不出其背后的主使者?又难道查不出谁为古意安排“律师团”?法官判古意三年
半,但真相如何?正义何在?
一审法官用“工资”躲过了对贿选法律责任的认定;二审既认定是贿选,又判古锌酩三年
半,难道还能纵容背后的指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