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民法同婚

楼主: Jingking (蜕变!)   2018-11-17 05:06:17
我一直很不喜欢youtube的个人化推荐系统。
可是看完公投政见发表之后,他跳出这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zfGjNhUzlY
出乎意料地让我学到不少。
我尽量简短转述一下。
我之前支持同婚的理由,就是简单的自由派概念。
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不应该用法律去歧视他们。
影片里有解释为啥这个理由,在法理上,不是正确的。
因为真正尊重自由选择的做法,不是让民法也规范保障同婚。
而是要一视同仁,完全废除民法所有对婚姻的干涉。
这并不是我们目前要讨论的问题。
事实上,民法非常大费周章地对婚姻有很多保障和规范。
所以政府已经在干涉人民的选择了。
所以民法婚姻是否适用同性伴侣的问题,并不是尊重和自由的问题。
它真的是婚姻价值的问题。
我平常都错怪一些挺同的人,在这里道个歉。
这问题可以分解成两步骤:
第一步:为什么民法要大费周章的,对婚姻有这么多规范和保障?
也就是问,民法规范及保障的,到底是婚姻的哪个价值?
第二步:针对第一题的答案,民法规范保障婚姻的原因而言,
比较同性和异性伴侣,看两者之间是否有显著的不同。
如果有,那同婚理当另行规范。
如果没有,那里当一视同仁。
这个分解法有很大的好处。
因为完全开放式比较同性和异性伴侣的话,
两者间的确是有数不完的相异之处。
很多相异之处都不是重点,但常常被拿出来模糊焦点。
先回答第一题,可以比较没有争议的,
先排除很多完全不必要,只会激起对立的论点。
第一步:为什么民法要大费周章的,对婚姻有这么多规范和保障?
也就是问,民法规范及保障的,到底是婚姻的哪个价值?
可能性一:民法针对的,是婚姻可以组建家庭,传宗接代的价值。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到这个答案是错的。
不孕症患者,老到不能生的,没打算要住一起的,没打算生的,
民法都准许他们结婚。
可能性二:民法针对的,是两个人对彼此忠贞不渝的约定。
这就是一个相当合理的答案。结婚时,这是基本要求。
看看各种跟婚姻相关的法条,很多都是绕着这个约定打转的。
一但违反此约定,都有相对应的规定来取消婚姻。
第二步:针对两个人彼此忠贞不渝的约定而言,
同性恋和异性恋之间,是否有明显的不同?
我想这题的答案明显是否定的,主要是因为个体变异性太高。
拿一百个异性伴侣来看,有的会白头偕老,有的可能明天就分了。
同性伴侣也是有一样的个体变异性。
所以两个群体之间不会有明显的差别。
这样就导出了民法婚姻规定对同性和异性伴侣应该一视同仁。
以上是美国马萨诸塞州高等法院的答案。
有人会说台湾国情不同,的确。但是法理的逻辑不会变。
所以不能一句国情不同就了事。
一样是要依序回答这两个问题,提出不一样的答案。
明确的指出国情不同在哪里喔。
如果说因国情不同,导致第一步的答案不一样的话,
的确就有很多讨论空间。
但是我是想不到一个合理但不一样的答案啦 XD
作者: caelum (杨威利)   2018-11-17 05:13:00
完全不了解婚姻,整个就一个屁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8-11-17 05:44:00
哈佛法学院早就是不遵守十诫的代表,哈佛学者也支持弃台论。但是你用个体变异性(进化论)讨论民法,也是用错误的政治思想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8-11-17 06:06:00
婚姻起源自传宗接代,西欧也是17世纪才倡导恋爱结婚,之前更多是约会媒介管你恋同恋童恋物,传宗接代就是结婚,婚姻在以前有经济价值社会意义,不是今日的儿戏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8-11-17 06:12:00
这段影片宣传的,只是争权夺利,让人更贪婪。婚姻制度与遗产制度规定人须先遵守某些道德义务,才有权利。但是某些法律学者反对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煽动人们争权夺利。
作者: neoteching (海阔天空)   2018-11-17 06:22:00
回tiu 按照你的逻辑,那不孕者和不想生小孩的不能传宗接代,那就不能结婚了吗?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义不可信)   2018-11-17 07:49:00
不生或生不出小孩以前可以据以离婚耶。而且不孕症是病,没有人高喊我不孕我娇傲懂?民法婚姻承传宗接代理念,拟制血亲也是模仿原生家庭。婚姻作为性权的延伸是左胶发明
作者: jmt1259 (船桨)   2018-11-17 09:27:00
以前的法国是天主教徒才能“结婚”的,后来才逐渐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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