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类似的事情,
在美国是合法的,
参选人可以租赁bus,
载行动不便的老人去投票,
可是在台湾却是非法的???
候选人都可以光明正大,
说当选后发钱了,
台湾对贿选的定义真的很扑朔迷离。
※ 引述《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之铭言:
: 这警察也很夸张,
: 载人回去投票是哪里错了?
: 这司机有说要支持谁?投给谁?
: 载人回去投票,那些人就一定会乖乖地投票?
: 怎么连这常识都没有,是在当什么警察?
: 还是说这奥步是某党怕返乡的人都是投给敌对阵营
: ,利用行政资源在阻止年轻人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