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规定:
自 107年11月14日 起至 11月24日(投票截止前)止,本版不得以任何方
式发布有关本次年底九合一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
、评论或引述。
违反本公告规定者,处以水桶365天,以发文的方式违规者,加罚退文。
说明:
1.民调种类:真的、假的、以前发布的、创作的、梦到的、境外的、别人
的、赌盘、预测等....都不行。
2.任何方式:报导、散布、评论、引述等....都禁止。
3.违反版规只是水桶禁言,违法可是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缓,
注意一下法律规定。
资料来源: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第53条 https://goo.gl/w5SPsU
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
布有关候选人、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
、散布、评论或引述。
第110条 https://goo.gl/RVvuGu
违反第五十三条或第五十六条规定者,处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
下罚锾;违反第五十六条规定,经制止不听者,按次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