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气爆案 高市府过失最重但免赔

楼主: geminitw (geminitw)   2018-11-13 14:20:06
首先引用新闻网址如下: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3213882
"高雄地院认为,发生丙烯泄漏的四吋管线,中油不是所有权人,
没有负责保养、检测及维护的义务,认定中油没有过失,不必赔偿。
但荣化和华运发现供料不正常后,两公司未派员巡管,采用错误保压测试,
使得大量丙烯外泄而酿成气爆事件。
发生泄漏的四吋管线,暴露在前镇区二圣、凯旋路口的地下箱涵中,
主要是高市府廿多年前监工、验收不实,使得石化管线长年悬空暴露在水气中,
导致管壁逐渐腐蚀,多年来未落实检测。
判决认定,高市府在气爆案中,应负最大责任比例。
"
所以高市府的责任: 监工验收不实 + 落实检测
(当年验收监工的官员后来又当交通部长, 然后就发生普悠玛出轨)
(多年未落实检测, 导致破管 etc)
今日看到吴虹的老婆帮 G-Mine
打广告, 刚好吴女士提到高雄气爆以及管线问题.
所以又去google 下,
果然. 中山医科 (吊车尾酱料, 难怪我觉得逻辑老佛爷思维都比她更好)
管线不是问题, 而是工业城市的必然. 法院已经认证高雄市政府
"有过失/侵权责任" TMD 你吴女士去扯 "布管线的对错" ???
那是不是台北的天然气管线没拆掉, 就是阿扁的问题?
看到侵权行为人没有被社会谴责,
反而去向受害者去"卵一卵/呼一呼" 就可以华丽转身变成是大善人???
我不是受害者, 但是我痛恨加害者无事一身轻!
作者: Senga41 (kevin)   2018-11-13 14:21:00
吴维拉要负最大责任 是他干的好事高雄有事给他扛 没事花妈棒 谢谢
作者: PTT88 (天然呆)   2018-11-13 14:23:00
你法官逆?你是受害者家人逆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11-13 14:28:00
法院认证的 楼上要怎么解释?
作者: greenart2016 (greenearth)   2018-11-13 15:00:00
验收是谁,那时谁主高雄市府,原po补一下。不然立论不完整
作者: waxtin0605 (suerte)   2018-11-13 15:22:00
花妈
作者: ViktorGoogle (维克多孤狗)   2018-11-13 16:16: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