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engcti (版主请投我一票!)
2018-11-11 22:21:28你想太多 平常是刑301
此时要用 选罢法第104条
罪刑更重
选罢法 104
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
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平常打打闹闹就算了
PTT 一堆人就是不长眼 以为跟平常一样 版主不砍好像就没事
但是 一旦成为候选人 就升格变成 选 104
只要去告 定罪很容易
看看判例
看一下 106 年
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上字第2921号林佳龙自诉吴世玮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案件新闻稿
二、二审判决事实(案情)摘要:
上诉人于胡志强与自诉人林佳龙竞选台中市第2 届市长选举期间,担任台中市政府建设局
局长。于选举投票日前8 日,以手机上网登入其脸书帐号,在公开之脸书个人网页,以点
按“分享”方式,刊登“请看吴淡如所写的林佳龙的故事,了解他当年如何嫌贫爱富,为
了娶奇美企业富家女,抛弃跟他多年,协助他留学女友的故事!这也是一个现代版的陈世
美的故事!”文字,下方并附有林佳龙半身照图片之网址,点选即可连结至网页浏览“主
题:现代畜生林佳龙之专题报导”“自古才子难相处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11-11 22:22:00喔 厂厂与乡民的战争
作者: Yiing (腹有诗书气自华) 2018-11-11 22:24:00
看完本文,大嘴邱应该下跪感谢韩秃的宽宏大量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8-11-11 22:24:00推2F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11-11 22:24:00
原来这么严重喔喔
作者:
hayama1 (令狐冲)
2018-11-11 22:26:00吉迈又崩溃了~~~~~~~~~~~~~~~~~~~XD
为什么不能质疑候选人? 绝大多数的人都只能看直播而已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8-11-11 22:26:00这个判这么重不是因为吴是胡的官员吗?
作者:
azero (learn to let go)
2018-11-11 22:27:00已经不是质疑而已,倒是还加油添醋制造图档文字呢。
作者:
webb (道‧天‧地‧人)
2018-11-11 22:27:00快告快告....创造PTT历史定位~~!!!
图片+文字说明是后来才开始的 一开始有人问是什么阿
作者: Yiing (腹有诗书气自华) 2018-11-11 22:28:00
好喔,拜托大其迈阵营赶快去告,不然就是心里有鬼
作者:
p123i456g (orenjijusu)
2018-11-11 22:36:00哇,那绿营的真幸福耶,天天破坏法律、制造社会动乱只因为没被吉,就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耶然后说别人破坏法律就一副好棒棒的样子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8-11-11 22:48:00问有没有耳迈为什么是”意图”使人不当选? 要不要来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