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祥辉 Brian Wu FB
这个就对了。
本土社团要求教育部调查并撤消柯文哲论文和博士资格。
是11/8才对。不是11/7。
文件图档:https://goo.gl/iKjqcw
今天下午两点,要在教育部大门前召开
‘请教育部调查并撤销柯文哲论文及资格’联合记者会
与会人士有:
台湾社社长............张叶森;台湾教授协会副秘书长.......陈俐甫
台湾北社社长..........李川信;博仁医院心脏外科...........苏上豪
台湾大学荣誉教授......贺德芬;台湾教师联盟理事长.........萧晓玲
台湾客社副社长........徐国昌;名作家暨节目主持人.........冯光远
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理事长....杨宪宏
加码:
许荣棋今天下午2:30到台北地检署,告发台北市长柯文哲涉犯
刑法第271条第一项之杀人罪、247条第1项毁弃尸体等罪。
许荣棋说:我国法律至今并未开放“无心跳死亡”者之器官捐赠,自尸体摘
取器官进行移植手术,必须为“经脑死判定”者为限。
被告柯文哲于西元2000年至2008年间发表多篇论文,其中皆为利用叶克
膜ECMO灌注遭药物及阻塞气球加工致死之所谓无心跳者之腹部器官。
其作法为,明知病人尚有心跳并未死亡,且非脑死病人,却选定为无心跳器
捐的潜在供体。但依据器官移植条例第四条,除了一定亲等亲属之间的活体
器捐,我国只允许尸捐与脑死器捐,并且有严谨的脑死判定标准。柯文哲的
所谓无心跳器捐判定,并无法律依据,就自供体摘取器官进行移植手术,已
涉犯刑法第271条第一项之杀人罪。被告于捐赠者身上摘取器官,虽有家属同
意书,惟该同意书系被告对家属施以不正确之讯息所得,应无阻却违法事由
之存在,也涉刑法第247条第一项之毁坏尸体罪。
其间虽有检察官开立供体死亡証明,但柯文哲顦有隐瞒检察官其过程有
加工致死之嫌。
柯:谢丞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