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说,公园借场地给候选人让他们办活动然后他们喊冻蒜就是不妥当也违法。然后柯
P你明明知道,也知道这个议题很敏感,你就不能装作一副好无辜的样子,又说什么法令
不合时宜之类的。
我敢说你们都知道啦,候选人也知道啦,大家都知道,就是打定主意被罚也无所谓这样。
如果今天我完全不认识柯文哲的话,我会直觉这就是扣分啦。做不对的事情应该避免再做
,而且避免再发表一些蔑视法令的言论。法令再怎么不合时宜他就是法令,除非你修改自
治条例,不然身为市长所作所为有很重要的指标作用,这样子是不行的。
虽然台湾法令有一大堆不合时宜的,在台湾就是这样,越活越糊涂,照明规则来做肯定不
行,但是潜规则又不是人人都能懂。
例如前天那个花妈便当很明显的就超过$30了到底算不算贿选?我请人来参加活动给他东
西吃也是很合理的,可是我要他们一边摇旗喊冻蒜,这就有问题了吧?
可是你是看全台湾大家根本全国皆然都在搞类似的事情,你如果都要用最严格的标准的话
,检察官都会忙到死掉。
法令再怎么不合时宜那就是法令啊,我是认为柯文哲身为后势看涨的政治人物,应该起个
带头作用,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对这个议题和稀泥,甚至还自己下去玩,我是蛮失望的啦。
只要是人就会犯错,挺一个人不代表说他的所作所为我们就都要盲目瞎捧,无视缺失。错
就是错了,承认错才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