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华丽转身?请问健忘的陈长文律师,党产

楼主: vikk33 (陈V)   2018-11-01 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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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转身?请问健忘的陈长文律师,党产到底要不要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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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底,律师陈长文以“前国民党党产处理监督委员会召集人”头衔撰〈党产归零
走出历史〉一文投书报纸,提到“若非国民党在历史中曾拥有党国一体的绝对优势,国民
党就绝不会拥有今日上百亿的党产身价”、“国民党至少也该作出决心宣示,承诺在明年
(即2008年)总统大选后,在结清对党职人员的离退补偿后,将所有的賸余党产或捐还国
库,或捐给公益团体,并尽速着手公平、平等的政党财源筹措法规,让所有的政党都可以
在相同的基础上,进行‘理念’而非‘财力’的公平竞争”。诚恳反省态度,令人感佩。
受此感召,也促使2001年成立的“全民监督党产改革联盟”于2011年改组更名为“党产归
零联盟”,继续推动党产归零、还财于国、还财于民的社会运动。
2018年10月底,律师陈长文撰〈喝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盼驳回法院不再〉刊登于同一报
纸,内容提到近半年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称北高行)有几件裁定有别于以往,勇于对
重大争议案表态,积极回应人民期待,让其眼睛一亮。其中,第一案为党营事业中投、欣
裕台案,陈律师嘉许北高行(李玉卿、钟启炜、李君豪法官)停止诉讼程序,并声请释宪
;第二案则为国民党“转帐拨用”国有地,遭追征8.6亿案,则称赞北高行(刘颖怡、杨
坤樵、吴坤芳法官)观点,认为行政法院若不介入将造成国民党“难以回复之损害”云云

诚如陈长文律师剖析,近半年来,在几个案子里立场丕变。在祁家威同婚案驳回释宪声请
的受命法官,在党营事业案忽然华丽转身为捍卫人民财产权的人权法官;在转帐拨用案里
,北高行更推翻过去“得以金钱填补就非无法回复”的通说立场,此举恐掀起下一波行政
法教科书改版潮。
行政法院昔有“驳回法院”恶名,倘若今日行政法院确实依法审判,捍卫人民权益,倒也
是台湾法治之福。只是,也值得密切关注的是,陈律师喝采的三个裁定,都跟国民党密切
关连;尤其,在党营事业、转帐拨用两案行政法院裁定书里轻描淡写的“人民财产权”,
其真身便是昔日“党国一体绝对优势”所积累的今日“上百亿党产”。
如所周知,为了在北高行捍卫党产,国民党不仅豪掷近千万聘用金装律师,而且尚有一笔
六千万基金钜款,以备诉讼(参见北检三中案起诉书)。另外,陈长文律师担任所长的律
师事务所,又恰好是受托承接救国团被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案的那间。
被陈长文律师点名嘉许的诸法官,能在如此特殊个案里“扭转过往态度,为法治跨出一大
步”,实在令人侧目。在其他一般行政诉讼案里,一般当事人,以一般律师行情价,是否
也能享受法官“细致地体察”的审判服务,且让全国人民密切关注。
陈长文身为律师,绝对知道“供词反复、前后矛盾”在诉讼程序上可能发生的结果。但是
陈律师11年前主张党产归零,如今又说什么北高行裁定党产会的处分停止执行是积极回应
人民期待(奇怪,你的期待不是要归零吗?),说词前后矛盾,自己打脸自己,假设这件
事在法院发生,应该就准备要败诉了!如果这不是陈律师自己健忘,陈律师是不是认为反
正不是在法院发言所以没差?或是把台湾人都当成金鱼脑没记性呢?
4.附注、心得、想法︰
就拖吧
拖到官司完
党产也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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