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现行的双重国籍者参选公职与任职资格规定
1.参选资格: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https://tinyurl.com/yb8qo5sl
§24:年满23岁,得于行使选举权之区域登记为公职候选人
※双重国籍参选限制:无相关规定
自由2011年关于李庆安案的报导,中选会回复: https://tinyurl.com/y7nz2trh
简而言之,现行法规对于双重国籍者登记参选没有任何限制,只要他在台湾有户籍且可以
行使选举权,就能登记为候选人。
2.当选后任职资格:
国籍法 https://tinyurl.com/yat37duv
§20:双重国籍者当选受国籍限制的公职时,须于到职前办理放弃外国籍,并于到职日起
一年内完成放弃外国籍程序并取得证明文件。
简而言之,如果双重国籍者参加选举并当选,只要在到职前办理放弃程序,并于到职日起
算一年内完成放弃程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