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请一起来协助制定《宗教基本法》的推动工

楼主: jerry78424 (青松碧濤)   2018-10-24 20:34:27
: → gfabbh: 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若反对这次的“宗教基本法”草案,请 10/24 20:03
: → gfabbh: 提出己方版本。 10/24 20:04
将宗教团体视为一般财团法人
: → gfabbh: 那不用宗教团体的特性喽?宗教团体有人事纷争,国家也要依 10/24 20:07
: → gfabbh: 法介入喽? 10/24 20:07
是的,别想有特权
: → gfabbh: 但若依教义能够解决,但教义与法律有所冲突,请问遵循何者 10/24 20:09
当然是法律优先
: → gfabbh: 若宗教团体能依其教义安排内部人事,却依因法所不许,而遭 10/24 20:12
: → gfabbh: 否决,不是很怪吗 10/24 20:13
在世俗国家,正常人都不会对此感到奇怪
: → gfabbh: 那该宗教团体的存在也无意义,连人事与组织都不能按自己的 10/24 20:15
: → gfabbh: 决定 10/24 20:16
只要不违背法律,你还是可以自己决定人事
: → gfabbh: 这法就是为了在教团的内部事务上,教义与法律有所冲突时, 10/24 20:18
: → gfabbh: 如何处理的问题 10/24 20:18
没什么好处理的啊,世俗国家的法律永远都凌驾于教义
: → gfabbh: 是没有全部教义都与法律冲突的宗教,但在人事与组织上,总 10/24 20:20
: → gfabbh: 与行政法规相冲突的可能吧。 10/24 20:20
: → gfabbh: 外部事务世俗法,要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但内部事务,总 10/24 20:22
: → gfabbh: 由宗教自行处理吧。 10/24 20:22
: → gfabbh: 既然认同政府不该干预宗教内部人事、组织,那给予法律保障 10/24 20:25
政府会如同保障任何合法的财团法人一样,保障合法的宗教团体
这样还有问题吗?
还有的话请移民到政教合一国家,或者自己建立一个新的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37:00
他们现在要就地合法,建立国中国但是外面的国有义务提供任何资源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10-24 20:37:00
台湾一堆只有身体出家的假和尚
作者: Eslin (叶儿飘飘)   2018-10-24 20:54:00
绝对不能让宗教凌驾任何法律 还要制定法律敦促财务透明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8-10-24 20:57:00
今天公视有话好说就探讨这个题目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2:07:00
那好,按财团法人法,寺庙没有住持,教堂没有主教,只有理事长与理事会。没人说要建立宗教国,但宗教内部事务,政府本来就不该多加干涉,我想这点应该没人反对,予以立法保障,到底有何不可,至少让政府不要对宗教内部事务,设立一些条条框框的规定。我不挺宗教国,但我认为宗教对其内部事务应该有充分的自主权。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鱼)   2018-10-24 22:17:00
人事当然依法律 你对外爱自称啥就自称啥 没冲突阿很在意称呼的话 把名字改成X上师 X主教 不就好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2:25:00
我只能说真要一体适用财团法人法的话,第一个翻脸,就是梵蒂岗。他们可是有自成一套体系的人事系统与组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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