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请一起来协助制定《宗教基本法》的推动工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4 19:59:39
1.转录标题︰
若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请写名称
请一起来协助制定《宗教基本法》的推动工作!
1.转录网址︰
※超过一行请缩址,若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https://relig-freedom.blogspot.com/2018/09/blog-post_47.html?m=1
2.转录来源︰
※超过一行请缩址,若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台湾宗教联合会官方部落格
3.转录内容︰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我们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已经由民进
党立委林岱桦与国民党立委马文君等人为
共同“提案人”,送入立院正在进行立委
的联署中,请大家为了宗基法能够早日通
过,能视自己的因缘,做以下这三件事:
一、介绍立委:
如果您或您的信徒、亲友,有熟识、够交
情(桩脚)的立法委员(不分党派),而
方便为我们介绍,让台湾宗教联合会前往
说明《宗教基本法》的,请您拨以下电话:0907-508200 联系。
二、分享理念:
请您加入我们联合会的脸书专页:“推动
合宪的《宗教基本法》之立法”(按赞)
https://www.facebook.com/relig.freedom/
并尽量介绍信徒、亲友也加入按赞,同时每
日分享该专页的讯息,在您自己的脸书上。
三、修行回向:
宗教基本法的推动立法,是我国全民心灵基
础建设的一环,攸关国家心灵文化的健全与
提升甚巨,其制定也必能感得诸佛菩萨、护
法龙天、天仙众神一同守护台湾,其功德利
益更是一切宗教徒与非宗教所共享的。
因此,恳请诸位法师、居士,一同加强用
功,共同集合心力,回向《宗教基本法》的
立法早日圆满成就。
【立法缘起说明】
在行政院宣布“缓立宗团法”之后,为避免
日后一再出现有违宪之虞的“宗教法”草
案,造成宗教界之困扰,宗教联合会在取得
各宗教界的共识之下,本于宪法及国际两公
约保障宗教人权之精神,乃积极推动《宗教
基本法》之立法工作,以增进国家及人民心
灵修养之层次,达到宗教护国佑民之目的。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
由。”虽短短十字,而保障宗教人权之寓意
却非常深远、广泛,唯受限于数千年传统帝
制文化之影响,我国宗教界、法学界与政
府,都甚少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对话。致
使政府相关部门近二十多年来,虽多次研拟
宗教相关法案,总因缺乏“明确保障宗教人
权之立法指导原则”,而迭有妨碍宗教自由
等争议草案发生。每每因此而造成宗教界与
政府间,不必要的误会与紧张关系,期间也
让社会大众产生不必要的对立,耗损许多宝
贵的社会成本,而无法充分发挥我国宗教多
元和谐、政教分离而互助的国家软实力,殊
为可惜!
今为落实宪法及联合国两公约保障宗教人权
之精神,体现国家对宗教之中立及宽容原
则,尊重宗教及宗教团体之特殊性与自主
性,维护宗教团体应有权益。加强国民宗教
通识修养,翻转宗教文化认识失衡现象,充
实多元文化社会,以厚植国家之精神文明,
乃广泛参考世界各民主先进国家宗教相关法
例,研拟《宗教基本法》草案。借此解决当
前宗教团体所面临的因行政法令不当,所造
成的发展问题,使日后宗教相关之法规订定
及行政措施,不再造成对宗教之不当介入与
干涉,还能积极的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同时更借此确立我国为保障宗教人权之先进
国家地位。
为了使《宗教基本法》草案能早日立法通
过,请诸位有识之士相约来支持,共同为
促进台湾宗教的良善发展而努力!
4.附注、心得、想法︰
简单来说
我应该是找到提出宗教基本法给立委们的游说团体了
而所谓的宗教联合会其实就是由台湾佛教会组织的反宗教团体法团体
由释法藏当主导者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10-24 20:02:00
迷信的人说自己心灵层次高 笑死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02:00
都是残害人心的东西
作者: home2588 (home2588)   2018-10-24 20:02:00
推动宗教治国?
作者: crazypeo45 (死刑)   2018-10-24 20:03:00
其实上礼拜就有人找到是释法藏搞的鬼了(其他网站)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03:00
这个问题迟早要解决,若反对这次的“宗教基本法”草案,请提出己方版本。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8-10-24 20:05:00
先把宗教视为财团法人...再谈后面的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05:00
宗教团体修入财团法人法管理就行,不必再行设宗教基本法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05:00
林佳龙有提出过啊 & 这法不是要管理宗教好吗?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10-24 20:06:00
心灵层次高不会找个 物体 来膜拜,幻想出个 完美者 来崇拜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06:00
如果真要圣俗分离,请宗教人员全体殉教派圣灵体与俗人谈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06:00
根本不需要设宗教法视为财团法人就好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07:00
那不用宗教团体的特性喽?宗教团体有人事纷争,国家也要依法介入喽?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08:00
自治团体 请径循司法处理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08:00
好歹也派个够格像样的圣灵体进立法院争取圣俗分离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8-10-24 20:08:00
就财团法人呀 有啥问题?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09:00
日本有天皇代表神道教圣灵才会有圣灵分离法案成立最后奥姆真理教因为灵俗分灵尾大不掉才用恐布组织处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09:00
但若依教义能够解决,但教义与法律有所冲突,请问遵循何者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10:00
法律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10:00
佛教是要圣俗分离个大懒趴...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10:00
宗教人士懂不懂为什么要挡圣俗分离的法案,因为奥姆案例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8-10-24 20:10:00
遵循法律呀 有啥问题?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8-10-24 20:11:00
你干脆问 道德和法律有冲突时 何者为先算了当然是法律呀 还需要问吗?
作者: jerry78424 (青松碧濤)   2018-10-24 20:11:00
教义凌驾法律就是邪教了吧,直接取缔掉就好
作者: cyora (小鸣)   2018-10-24 20:12:00
法律。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12:00
若宗教团体能依其教义安排内部人事,却依因法所不许,而遭
作者: kneehanpain (膝盖好痛)   2018-10-24 20:13:00
黑金变黄金法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13:00
别在胡说八道了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8-10-24 20:13:00
不用问 法律优先 你问一堆答案都一样 法律优先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13:00
圣俗分离就像梵蒂岗占地为王,意大利能不能进梵蒂岗抓人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13:00
否决,不是很怪吗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13:00
他大概是想说 教义安排死人当教主 但法律只准许自然人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14:00
可以明白告诉你,只要逃入梵蒂岗就不能抓捕只能引渡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8-10-24 20:14:00
不会怪呀 违法那就是你的错 请你修改至合法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14:00
担任吧 哈哈哈哈哈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14:00
你知道死人不能负责吗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15:00
信教的多半精神有问题啦 他们有办法跟死人沟通的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4 20:15:00
梵蒂冈是主权实体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15:00
不是别人有圣俗分离我们也要有好吗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15:00
那该宗教团体的存在也无意义,连人事与组织都不能按自己的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4 20:16:00
因为意大利罗马一带的土地原本是教宗国的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16:00
决定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16:00
宗教存在的意义是教义,难道你的教义全部跟法律抵制吗今年是西元前吗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16:00
查查宗教发展史,梵蒂冈成立没多光荣,天主教妥协下产物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17:00
本来就没意义啊 宗教销售的东西本属虚乌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17:00
梵谛冈本来就是国,所以慈济佛光山也是喔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18:00
这法就是为了在教团的内部事务上,教义与法律有所冲突时,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18:00
杀人教吗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4 20:18:00
比如说活人献祭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18:00
盗懒趴教嘛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19:00
你是不是反串阿,我懒得里你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10-24 20:19:00
发动 圣战 是伊斯兰的教义, 警察法官请靠边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20:00
是没有全部教义都与法律冲突的宗教,但在人事与组织上,总与行政法规相冲突的可能吧。
作者: wizardfizban (疯法师)   2018-10-24 20:20:00
有冲突就请修改至合法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22:00
外部事务世俗法,要如何处理,就如何处理。但内部事务,总由宗教自行处理吧。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23:00
因为财团法人无法管理,所以才会出现慈济尾大不掉的问题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0:23:00
好笑 讲的好像政府有干涉你教主只能选谁一样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4 20:23:00
所以说之前的宗团法有要动到教义吗?
作者: jerry78424 (青松碧濤)   2018-10-24 20:23:00
宗教跟宗教组织是两回事,不要混为一谈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24:00
请问慈济董事如何形成,占地建慈济,捐款如何使用在台湾慈济在有法情况下都无法处理,还想基本法建国中国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25:00
既然认同政府不该干预宗教内部人事、组织,那给予法律保障应该没问题吧
作者: kuninaka   2018-10-24 20:26:00
反串
作者: YOTO0282 (Alex_Yoto)   2018-10-24 20:26:00
没认同政府不能干预宗教组织,依法行政就可以派个够格的圣灵体进立法院争取,不然就依世俗法处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27:00
慈济可是有好几个法人组织,要批评,也请先搞清楚对象是佛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4 20:27:00
宗基法算什么保障 根本是特权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0:28:00
教基金会,还是慈善基金会。
作者: yayayagogo (yayayagogo)   2018-10-24 20:33:00
立委名记住了
作者: Eslin (叶儿飘飘)   2018-10-24 20:49:00
基督教闭嘴操X妈原来这个法案是基督教推的看错 我跟基督教道歉对不起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4 20:58:00
有趣的是 释法藏曾经宣称宗教团体法是图利基督教与天主教打压佛道教的法案
作者: cruby841031 (ruby)   2018-10-24 21:19:00
确定只跟内部事务有关? 窃占土地五年合法 根本特权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2:42:00
之前的言论只针对“圣俗分离”,也就是“政教分离”这个立法大原则表示认同。而关于占公有土地五年,而有承购权或承租权的条款,一来,它只针对该法生效前的过往案例,并没有鼓励继续违法,二来,它只适用于非公用土地,何谓非公用土地?就是国有财产署要拿出去卖或是租的土地。可以想想若是要卖地或出租地的地主,看到有自动上门的买方或承租方,会是什么反应。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2:56:00
好好笑 讲的好像国有土地都巴不得人买一样占用国土从头到尾就是错的 不过是溯及既往还是怎样都不允许好吗?承租不代表你可以买! 也不代表你可以在上面盖房子!!!真是没有素养 把国家当成什么了
作者: facefear (自觉)   2018-10-24 23:01:00
push
作者: Sowela (毓)   2018-10-24 23:11:00
直接加入财团法人法的范畴 一起立法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4 23:40:00
占用土地,该负的刑责或民事责任,又不会因为这个条款就消失。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10-24 23:41:00
那大家都来占用国有地 凭什么你占五年就因为盖庙要卖你? 要鬼扯也要问问自己良心好吗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4 23:43:00
宗教基本法可是要求主管机关协助合法喔
作者: gfabbh (David)   2018-10-25 00:40:00
占五年,也只是有申请购买或承租的权利,价格不合国有财产署的胃口,照样可以拒绝,来拆屋还地呀。
楼主: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18-10-25 00:50:00
还不受土地法二十五条规定第 25 条“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对于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经该管区内民意机关同意 ,并经行政院核准,不得处分或设定负担或为超过十年期间之租赁”不受议会监督 不用上诉行政院只要求市长打好关系 就能直接买了 特权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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