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宗教法惹议绿委撤签 内政委员会暂不审

楼主: kkamn (yy)   2018-10-23 13:50:36
转八卦的重点节录,真是又瞎又扯,每条都很离奇
那些立委各地区的人不用打电话去立委办公室ㄍㄧㄠˊ 吗
立委的程度就这样而已,难怪台湾20年来都无法进步
【宗教基本法】草案节录:
处理宗教事务之主管机关,应基于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
之传统、特殊性及自主性;并不得介入宗教教务。
法院就有关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之信仰、教制、传统等教务事项,不得调解与干涉;
亦不得干涉其组织及人事任免。
国家及地方自治团体应尊重父母或监护人为其未满十六岁之子女选择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
之自由。
国民基本教育应将宗教知识教育列入课程。
私立学校得从事特定宗教教育及活动,但不得强迫教师、职员或学生参加。
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及台湾公共广播电视集团依有关法令所提供之公益节目频道播放
时段,应包括社会宗教教育。
宗教师死亡时,其遗产之归属,依其遗嘱定之,民法有关特留分之规定,不适用之。
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相关税捐之减免,准用税法有关财团法人之标准。
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在不违背其章程所定目的范围内,得从事公益事业以外之其他事
业。但其收益应作为宗教活动,或公益事业使用。
主管机关受理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陈报之文书资料,应有守密之义务,不得将宗教法
人或其他宗教团体之财产及法物清册、财务报表或其他资讯,提供任何人。但章程或法律
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本法施行前,各宗教之固有建筑物坐落于公有非公用土地,且从事宗教活动已逾五年者,
得申请公有非公用土地之让售、借用、租用、设定物权或委托经营,以取得该公有非公用
土地用地之权利,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条及公产管理法规之限制。但取得之权利,非经土
地主管机关同意,不得让与、处分、设定负担或辗转委托经营。
各级政府为拟订国土计画、区域计画或拟订、变更都市计画时,应考量宗教固有不动产之
完整性。对于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所进行之调查、检查、征收及其他行为,应尊重各
宗教之特性及习惯,不得妨害其宗教信仰自由。
本法施行后,建筑及消防主管机关应根据宗教建筑的需要与特性,在考量公共安全的前提
下另订审查程序及绩效管理规范,不受建筑法及消防法全部或一部的限制。
※ 引述《flyer1998 (阔)》之铭言:
: 1.新闻网址:
: ※超过一行请缩址※
: https://goo.gl/bEWoqa
: 2.新闻来源︰
:
: 中央社
: 3.新闻内容︰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温贵香台北23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原订明天将审查朝野立委提
: 出的宗教基本法草案,但因“圣俗分离”等内容惹议,内政委员会召委黄昭顺今天说,与
: 其硬碰硬讨论害宗教被污名化,不如先变更议程。
: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李俊俋受访表示,针对前立法院长、国民党立委王金平等人所提
: 宗教基本法草案,已要求党团成员撤销连署;这项基本法草案就是宗教事务都不能管,与
: 民进党团主张应该更开放、更透明,而不是不能管,两者方向背道而驰,因此撤签。
: 立法院会6月底三读通过财团法人法,条文排除宗教财团法人适用。王金平及国民党立委
: 黄昭顺、马文君,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施义芳、陈亭妃及亲民党立委陈怡洁等36位朝野立
: 委共同提出宗教基本法草案,已在12日立法院院会中顺利付委,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原订在
: 24日审查。
: 草案指出,圣俗分离原则是宪法上处理宗教事务的基本精神,因此法院就有关宗教法人或
: 其他宗教团体的信仰、教制、传统等教务事项,不得调解与干涉,也不得干涉其组织及人
: 事任免。
: 草案也明定,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团体所有财产及法物,其管理、使用、收益及处分,悉
: 依章程定之;宗教师死亡时,其遗产归属,依其遗嘱定之,不适用民法有关特留分规定;
: 宗教固有不动产,其兴建、增建、改建、扩充或修建,不受殡葬管理条例限制。
: 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今天上午召开记者会,立委黄国昌说,时代力量支持与尊重宗教、信
: 仰自由,以及借由宗教提升个人层次和国家社会向上、善的力量,但绝不能扭曲宗教自由
: 的内涵,让它成为超越行政、法律,不受任何管控的组织,这样反而只会让真正的宗教自
: 由蒙上不白之冤。
: 黄昭顺向中央社记者表示,她其实并不支持宗教基本法,全世界没有几个国家有宗教基本
: 法,因为宪法本来就赋予人民有信仰的自由,不应用法律来凌驾宗教,这次是因为宗教界
: 对政府不放心。
: 她说,这段期间研拟宗教团体法草案后,法界人士有不同意见,她也接到满多意见是对草
: 案内容存疑,因此她昨天与宗教界朋友联络后认为,应该要用更多时间讨论未来如何保障
: 宗教。
: 黄昭顺表示,与其硬碰硬去审查法案,不如先变更议程,有疑虑的部分再讨论,比较完整
: 后再将草案送到立法院。(编辑:谢佳珍)1071023
: 4.附注、心得、想法︰
: 黄昭顺大大万岁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18-10-23 15:45:00
猜猜什么时候会偷渡法案过关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10-23 14:09:00
就怕某些怪教,某些有心人,拿宗教法钻漏洞,祸害人间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10-23 14:08:00
利委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8-10-23 14:05:00
不管啦 蓝绿一样烂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10-23 14:06:00
宗教法牵涉的利益层次太广,不要为了过而过。防小人不防君子。正宗正教不管什么法都没差。
作者: windwater77 (恋は浑沌の隷也)   2018-10-23 13:59:00
很低 看曲棍球就知道
作者: nnkj (井上吃鸡)   2018-10-23 14:03:00
迷信的人认为自己是圣 笑死
作者: live1002 (XD)   2018-10-23 13:58:00
什么时候对年薪900万的立委标准这么低阿....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10-23 13:57:00
能撤签至少迷途知返,没有铸成大错不然,那个人、那群人说,我也创立了一个宗教,不就升天
作者: live1002 (XD)   2018-10-23 13:56:00
这法案根本蓝绿共推的,只是为了选举抽手
作者: windwater77 (恋は浑沌の隷也)   2018-10-23 13:56:00
这他们也在推的 现在抽手只能说是为了选举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10-23 13:56:00
如果让有心人利用了这条法,才是开后门的开始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10-23 13:55:00
明门正教,自然有无宗教法也无妨
作者: live1002 (XD)   2018-10-23 13:55:00
你是说DPP立委先签连署被骂了才撤签是好事?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10-23 13:54:00
民进党至少做了一件好事如果让宗教法成为霸王条款,某些人就会想自创宗教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