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430659?from=udn-relatednews_ch2
2.新闻来源︰
联合新闻网
3.新闻内容︰
被判侮辱罪林淑玲参选资格不符 时力立委: 中选会违宪
反对台东美丽湾渡假村的灵魂人物、时代力量台东县议员参选人林淑玲,因被判公然侮辱
罪,被中选会认定资格不符。时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说,中选会此决议违反宪法及比例原
则,林淑玲也表示即使无法参选,也会持续守护原住民族权利。
高潞以用表示,日前在立法院质询中选会主委陈英钤时,陈英钤曾说“剥夺资格恐违反比
例原则”,表示会做检讨,却依然做出处分。高潞以用重申,中选会应恪遵宪法,让林淑
玲参选。
去年5月林淑玲因不满蔡姓民众未和其他人商量,私自在国有土地上施作挡土墙,于是在
个人脸书上,撰写指摘“干!恶人脑袋动到我家阿嬷家门口前了”、“该死的人,竟然是
新北市客家文化园区的营运组长啊!”等文字。今年3月台东地方法院,以公然侮辱罪判
罚林淑玲3000元,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缓刑2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
应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接受法治教育课程一场次。
林淑玲说,一审判决时因只有处罚3000元,和律师商量后,认为不要浪费社会资源,因此
放弃上诉,案子定谳,没想到因此丧失参选资格。
时代力量中央党部副秘书长高荣志律师表示,林淑玲的行为不是没有任何行政裁量的空间
,中选会用机械式的标准处理,太轻忽宪法保障人民参政权的意义。高荣志建议,选罢法
第26条第5款的消极资格应该比照地方制度法第79条第一项第5款,做合宪性解释,表示此
条资格审查已不合时宜,中选会应视个案处理,亡羊补牢。
4.附注、心得、想法︰
犯公然侮辱被判缓刑而付保护管束,不上诉。
等到要选举才知道保护管束期间不能参选,出来靠北违宪,收割力量不意外。
违不违宪都时代力量说了算
选罢法第26条第5款: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五、受保安处分或感训处分之裁判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
地方制度法第79条第1项第5款:
县(市)议员有下列情事之一由内政部解除其职权或职务
五、受保安处分或感训处分之裁判确定者。但因缓刑而付保护管束者,不在此限。
这两条可以这样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