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网址:
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7news/28665
2.新闻来源︰
中央选举委员会 107年度新闻稿
3.新闻内容︰
有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10月17日新闻稿,就黄士修与中选会间补提公投连署
人名册声请假处分一案,裁定中选会应受理黄士修先生于107年9月13日提出之补充连
署人名册,并入同年月6日原送连署人名册处理之结果,中选会将于收受裁定书后,依
法提起抗告。
针对新闻稿所载裁定理由,中选会表示,公投行政为时限行政,以其最重视法定
时限,是以对于主要事项均一一予以明定,且上一阶段之程序未终结确定即无从进行
下一阶段之程序,各阶段程序甚少弹性。易言之,已经收件之连署人名册,即必须进
行下一阶段之查对作业,公投法修正后,对于查对后之连署人名册如有未足,尚有通
知提案人为后续补提之规定,对公投提案成立与否并不生任何阻碍。反之,随时可补
提反而徒增行政不必要之作业程序及劳费,并将导致户政机关查对期限起止时程之不
确定,势必延滞时程之顺利进行,该裁定与公民投票之制度设计有违。
中选会另表示,昨(16)日召开之第517次委员会议,业就黄员107年9月6日所送连
署人名册之查对结果作成补提之决议,并将补提公文函送黄员。
中选会于今(17)日下午业已收到黄员补提之连署人名册,完成概略点收后,并
开具收据寄送黄员,连署人名册则于同日送往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及新竹县之户
政事务所依法查对。为利该公投案于10月24日前成案,以与11月24日地方性公职人员
选举同日举行投票,中选会已请户政机关在10月23日中午十二时前将完成查对连署人
名册之部分结果先予函覆。
4.附注、心得、想法︰
下星期二中午之前回报超过 2500 份, 基本上就过关了 (中选会几乎都周二开会)
但是多次送件的部分中选会还是维持原意见
亏法院都讲得那么白话了....
基本上这篇就是中选会想要展现, 就算走补提流程我也有办法让你过的能力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