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应采取默认同意器官捐赠

楼主: XX9 (米鲁国王)   2018-10-13 00:45:30
器官捐赠议题一直受限于观念不够开放
额外办理也麻烦,还要表态
而目前器官很难等
每年的健保都为了许多慢性病人花费大量资源
健保又要喊破产了
建议修法
改默认捐赠器官
不但对紧急救难灾害救援或互助有帮助
也能帮到大家
人人都有可能遇到
不愿意器官捐赠者,自行报备登记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0:46:00
你去游说立法委员吧
作者: ILYY (毅力)   2018-10-13 00:46:00
我支持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0:47:00
我是支持
作者: kneo8899 (有礼貌的胡子哥)   2018-10-13 00:47:00
支持
作者: shefu120 (hsu2402)   2018-10-13 00:48:00
没有人生下来就愿意把自己的器官给人用不论自己用不用的到
作者: a512262 (单身宅男)   2018-10-13 00:48:00
违反人权 我懒得报备 你要抢我器官?
作者: gn231949615 (Time Machine)   2018-10-13 00:48:00
违宪
作者: gn231949615 (Time Machine)   2018-10-13 00:50:00
殡仪馆常常有车祸现场休克后复活的,脑死很难判定明显死亡不会送医院,但是有人长相很像死人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0:52:00
欧洲有些国家有
作者: az64   2018-10-13 00:52:00
如果你的器官被比对出刚好很适合某濒死有钱或有权人,嘿嘿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0:53:00
不过我可以跟你说,台湾永远不会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8-10-13 01:00:00
法条订定的惯例是不太能这样订的不过可以订成有价的东西 家属继承卖出 机会比较大些
作者: a7788783 (猫仔贤)   2018-10-13 01:02:00
百分之99%被打枪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18-10-13 01:11:00
支持 但不认为有立委敢提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18-10-13 01:31:00
明明就可以立法“选择加入”or“选择退出”制
作者: kuninaka   2018-10-13 01:34:00
那根现在不是一样吗 你喜欢就自己去
作者: jojomaan (这是谁的小啾啾)   2018-10-13 01:48:00
当然不一样“选择退出”是默认你愿意器捐,“选择加入”是默认不愿意,人性都是懒惰的器官移植条件没有很严格,就算是中共也只是挑健康的犯人杀而已,没有什么被比对到就被XXX的,想太多了又不是挑对人就不用吃抗排斥药
作者: aiguo (金门小刀)   2018-10-13 05:14:00
有签器官捐赠的,医生摘取器官都还会被家属告了
作者: JeanSijhih ((渡余))   2018-10-13 05:57:00
强制验血 建数据库配对 帮助就很大 但 风险也很大所以很难例如:配对成功的潜在捐赠者资料外流 导致被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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