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众如何得以向银行借到十亿?他特别引用施俊吉教授在2003年6月19日发表于报纸
的〈拿印章抢银行〉这篇短文里所说的:“拿印章抢银行要里应外合”。施教授把抢银行
的盗贼分为毛贼、大盗、巨寇和国贼。平常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下的冒贷或超贷,分行经理
就可以当内应,一千万元虽不算多,积沙成塔也可以上千亿。大盗的作法先蛊惑政府纾困
,让部会当内应,逼银行团贷款,取得数十亿钞票后即倒帐,扬长而去。施教授还说:台
湾有史以来的纾困案,从来没有一笔完全清偿。大盗之上为巨寇,巨寇是自己开一家银行
,然后掏空自己的银行,留下钱坑由政府去填补。巨寇之上尚有国贼,国贼“就是打包好
国家开的银行让私人抢著跑。”例如官股可以完全左右的金控请民股代表做董事长。
结论: 如果!! 我说如果啦!! 假设有一个市长,跑去德国找一个老头
请他来台中发表他有一个很神的技术,这位市长在跟这个老头签市府合约
,德国老头在拿市府合约去银行借 1100亿
请问台湾那间银行敢不借? 台湾有这种银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