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每次选举都把执政者跟监督者放一起选, 是相当不妥的.
当时的风气、潮流或局势容易把选民情绪带到特定一方集中投票,造成完全执政.
总而言之, 完全执政其实是相当不正常的一种民主现象, 民主的真谛就在于还权于民,
结果集中投票的结果又把权力交给特定一群人, 这就又失去了民选的重大意义了.
虽然跛脚政府可能相当没效率,可能会浪费许多社会资源在争论, 但我觉得大体上
因为各方都能表达意见,取得的共识也能较为客观公正. 比较不容易走错路.
要知道走得慢比走错方向要好得多了. 我宁可发展慢一点, 也不希望执政者浪费
大笔资源在未来用不到的地方上.
所以重点是, 应该把立法委员、县市议员(监督者)放在一起选,然后把县(辖)市长、总统
放在一起选,这样即便获得完全执政,可能也只能维持两年这种状态. 想想看假如今年
选得是立委,民进党要掉几席? 保持完全执政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还有一个好处, 中央/地方政策可以两年被检视一次, 现在要等四年....蛮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