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人拿葛特曼是诺贝尔和平奖被提名人来说嘴,好像被提名是种不容质疑的权威,先
不论葛特曼是否真有被提名,本鲁宅在好奇心驱使下,查了一下和平奖提名方式,有谬误
处欢迎指正:
前提:诺贝尔和平奖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颁发
奖项提名规则:
1、提名人须符合相关资格
(1)国家的现任国会议员、政府官员或内阁成员,以及在任国家元首
(2)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及常设仲裁法院成员
(3)国际法研究院成员
(4)历史、社会科学、法律、哲学、神学及宗教学科的大学教授和研究所总监
(5)历届和平奖得主
(6)挪威诺贝尔委员会现任和前任成员
2、提名人去信诺贝尔委员会即便可要求提名某人或某组织角逐。
3、提名并不能代表诺贝尔和平奖评选委员会的意见。
依此看来,想被提名只要某个符合第一点资格的人推荐就好,难度好像不太高齁,显然诺
贝尔基金会在此阶段做的只有“资格审”而已捏 @@a
我不知道被提名是不是件伟大的事,我知道倒扁总指挥“施明德”被提名两次诺贝尔和平
奖 Σ( ̄。 ̄ノ)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