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藉推出台湾人民居住证做为已统一之样板假象,惟其法律中定义持卡者等同中国
公民,这与我国宪法有所抵触。既然中国定义其为中国公民,那就将这些人依双重国
籍办理就行了。双重国籍者依现有法令规范,也保障了那些人在屋簷下仍心向台湾者
的权益。
反统战的重点便在于双重国籍,中国必定立即跳脚,原本用来统战的招数
被我们顺势推出"双重国籍"来反统战,而这一边一国的情势是中国造成的。
至于其他影响国安的部分可定义在反统战法,国安法内,免得又被说惩罚自己人。
双重国籍法应增加:
双重国籍者不得成立政党。
双重国籍者不得位居党部要职(正副主席及秘书长),违者两应于个月内修正。
逾期未修正者撤销政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