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的回应,真心觉得你
不读书+没有良心
台湾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
今天对别人进行指控
指控的人必须提出相关的证据
而不是由被指控的人自己来证明
所以怎么会是由柯P来证明自己清白
就像,我今天如果对你进行指控
例如,我说你有去嫖妓
那么就应该由我提出相关的证明
例如录影画面,来证明你有去嫖妓
而不是由你来举证,证明自己清白
如果任何对别人的指控
指控者不需要提出相关证据
甚至被指控的人必须自己来证明
那天下大乱了
每个人可以对任何人胡乱指控
同时不用举证,不用负责
那我对你指控每年指控500条刑事罪
你去好好证明自己的清白
然后什么事也就不用做了
直接进监狱关了
例如:
我指控你杀人、强盗、性侵、偷窃
你无法证明,就是犯罪了
这有道理吗?很明显是完全不合理
指控的人,有举证之责
这是非常基本的法治观念
但你却完全视而不见
可见,你真的没有好好念书
同时,也没有良心
才会说出这么荒唐的言论
从这样角度来看
你的居心才真正令人感到疑惑
※ 引述《tml7415 (国民党不倒 台湾不会好)》之铭言:
: 柯文哲又再回避问题了
: 有就有 没有就没有
: 有就承认
: 没有就拿出证据
: 这么简单
: 为什么不做?????
: 居心何在 整天就只会说人智商低 为何不简单直接了当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