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之铭言:
: 都可以随口嘴上两句,当然是个人都可以读法律系,但如果真的要能
: 达到对社会议题有深刻的了解并基于立法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就
: 像大法官释宪那样,那就是法律人独有的专业,也希望大家能够抱持
: 吸收新知的想法,先听听法律人对废死、同婚的论据是什么。
其实我觉得法律系的问题是在
我不知道国外是不是这样
就台湾法律
我觉得法律界已经走火入魔
我的想法是法律终究是为人民生活社会而存在的规范
但现在的法律界
感觉是为了学术理论服务的东西
就像你推文听到很多留学教授喜欢拿国外理论直接套用
但就算你的理论逻辑多完善论述多完整
台湾终究不是国外
各国社会风俗民情不同
怎么可能直接套用
法律人在房间里激辩数百次
论文考证写了数万篇
却不曾到街上接触那些活生生的人民
法律系在图书馆K了四年书
毕业后蹲高点蹲几年考上书记
几年后考上法官
期间踏进菜市场的次数比过年的次数还少
却掌握人民判决刑度
这就不怪乎恐龙法官的出现
或许说法律人自己本身也带着一点傲慢吧
我从以前到现在看过许多法律文章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一种
你思想落后,我要教育你
这样的感觉
我觉得法律人在抱怨大家都不想懂你们的理论
或许该看看自己为什么会让大家都不喜欢
到底是为了社会人民还是为了国外潮流理论在搞法律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