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竞选总干事小野出任 议员质疑违反行政中立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9-17/140756
其实里面几个议员只有一个有说到点上。
小野任职台北市文化基金会董事长,
这个可能有问题。
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第17条(准用对象)
下列人员准用本法之规定:
九、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
毕竟台北文化基金会受北市府指挥监督,
这个董事长也是北市府指派。
至于其他讲的北市影视音实验教育机构校长,
那个根本八竿子打不著关系,
因为第17条的准用对象,是指公立学校校长及行政教职员。
一、公立学校校长及公立学校兼任行政职务之教师。
所以打校长这点显然没搞清楚法条,
议员诸公们还须多做些功课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