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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柜公司超时加班“重罚”5万起 工会:无关痛痒
全台1600多家上市柜公司要小心了!劳动部近日颁布“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
则”,首度明订上市柜公司违反《劳基法》有关工时、轮班、例假罚锾下限,将由2万元
提高到5万元起跳,预计下月生效。但劳团批评,对上市柜公司根本无关痛痒,应改为“
一人一罚”才有效果。
现行《劳基法》规定,企业若违反工资、工时相关规定,如让员工超时加班、轮班间隔少
于11小时、连续上班7天以上、没给加班费等,可处2万到100万元罚锾;若情节重大,还
可加重2分之1。
劳动部过去虽有规定,各地方政府可依企业违反《劳基法》劳工人数、违法次数、积欠工
资的金额、违法后所得利益等,在2万到100万元的罚锾区间裁罚,但各地方政府受限于劳
检员时间有限、人力不足,加上担心挨罚企业诉愿推翻处分等,多倾向以“违法次数”作
为罚锾提高基准,导致过2016年曾发生鸿海未给工程师加班费,遭新北市政府“重罚”2
万元的情况。
劳动部说,雇主让劳工超时工作、违反轮班间隔休息时间,或使劳工例假出勤等,除影响
劳工身心及家庭生活外,亦涉及公共安全利益。考量上市或上柜公司都可设置专责人员处
理遵守《劳基法》相关事宜,对于劳工权益的保障,应该课予较高标准要求,因此修正相
关规定,上市柜公司违反工时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应审酌其资力,处5万到100万元罚锾,
且仍可依《劳基法》既有规定,情节重大者加重罚锾2分之1。
但北市劳动局劳检陪鉴人、台北市产业总工会理事长郑雅慧批评,“以上市柜公司的资本
规模来看,应该不差这3万元吧,对他们来说根本无关痛痒!”劳动部目前做法是若同一
时间若有多名员工超时加班,劳动部都只视为一案、只罚一笔罚锾;应改为“一人一罚”
,如同时间有3名员工超时工作,就罚雇主3笔罚锾,这样才有赫阻效果。(唐镇宇/台北
报导)
4.附注、心得、想法︰
重罚5W耶 老板只好继续交5W爽省加班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