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柯黑喇,
以往台湾举行过的公投,
成案者没有一个是真正通过的,
因为旧法规定投票人数要超过有投票权人数的二分之一,
这个必要条件一直没有达标。
现行法案对于成案的规定,
只要同意票数超过有投票权人数四分之一,
同时同意票数要超过不同意票数。
也就是说这两个互斥的公投,
要同时通过的状况的确是有可能发生,
这很有可能发生在你支持其中一方方,
却只投一边的状况;
也就是说如果你支持某一方,
就两边的公投一定都要投,
这样才能将互斥的状况排除,
这公投就是尽可能的互相伤害。
如果在投票人都有投票且没有虚伪意识下,
我觉得两案都通过的机率是不大的。
(追讨不当党产的法案,当初公投占总有投票权人数也才26%左右,科科)
而且我觉得同样的议题,
(好吧有些支线议题不太一样)
却提了两个公投根本浪费社会资源。
这公投的闹剧,
就如同我美丽的熊赞一样,
两熊并呈,
柯屁股我恨妳。
https://imgur.com/a/rcvkivm
让我们为劳基法修法公投默哀
※ 引述《financial911 (通识教育学系)》之铭言:
: 反同方的公投题目是:“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
: 挺同方的公投题目是:“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别两人建立婚姻关系?”
: 这样明显是互斥事件。
: 但照申办速度来说,双方公投都应该能绑大选了。
: 如果两个同时过了,是要听谁的?
: 先比赞成票?还是要比净胜票(同意-不同意)?还是掷筊?
: 有挂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