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D781120 (苍夜歌)》之铭言:
: 说奴真是太抬举台湾奴工了,真的是活该被过劳司机撞死。
你想理性讨论这议题是好事
但你推文、发文整天奴来奴去
也蛮可笑的
你自身脑袋只剩奴这个字吗
你上一篇丢出一个数据
但结论又要变成
说奴真是太抬举台湾奴工了,真的是活该被过劳司机撞死
这真的有办法连结吗
非得跟奴连结不可吗?
你不知道那个过劳司机是连上22天班吗?
DDP修法前的劳基法 还是林全版的劳基法 还是赖清德版的劳基法
都是违法的难道不清楚吗
如果对"过劳"感兴趣
其实有更多地方值得讨论
如责任制跟劳检
例如Tosca大 前面的文章
劳基法84-1条 责任制
谈到过劳这才是最该去谈的
他内文提到保全业是过劳比例最高的
这现象也存在多年了
不然提到过劳也去提到劳检
之前也有文章在讨论这个
这几年的劳检多少还是有在改善
将劳检员的人员增加 也增加了劳检场次
当然还有很多需要进步的地方
要给数字 给数据
有什么困难
过去在讨论劳基法的文章 复制贴上就有了
劳检件数
2014年12,277件
2016年67,194件
劳检员数量从
2015年的 361名劳检员
2016年的 762名劳检员
2017年的1000名劳检员
2016年六都劳检情况
检查场次 违规次数 处分率 罚款总金额
台北市 9,775 2,409 24.64% 7538.5万
新北市 8,397 1,789 21.53% 7602.0万
桃园市 6,237 1,243 19.93% 6376.0万
台中市 4,518 923 20.43% 3033.4万
台南市 4,375 929 21.23% 4359.0万
高雄市 4,872 1,562 32.04% 4875.9万
我认为劳基法有不少该做修但没做修的地方
整体的劳权意识也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我也不会傻到
进步的地方也不去承认
只是一昧谩骂
承认进步的地方不等于奴好吗...
总不是像劳团一样
立法时死命轰击一例一休
修改时 才承认一例一休是有降工时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