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讲的是"理想状态"的民主体制,但现实的情况很复杂。
你说民主不能简化成只有选举制度,他还包含很多价值观,比如人权、新闻自由、宪政法治
。
说得没有错,因为很多国家只有选举制度这层皮,但骨子里是专制,比如说俄国、缅甸、新
加坡、1992年以前的台湾。
我们检验这些国家是否民主,不是只看有没有选举的这层皮,还要看他有没有那种内涵。
问题来了,如果今天有国家拥有那种内涵,却没有民主这层皮,那它符不符合你的价值观?
也就是说,假设有个国家拥有人权、新闻自由、宪政法治等等理想价值观,独独却没有"民
主选举",他的领导人可能是国王,他的官员可能是通过科考而非选举出来。
有人可能会说选举权是人权一种,在此我们先用社会契约的概念,假设人们选择让渡选举这
一部分权利,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
这种没有选举投票的国家,却有着你所说的一切价值观,依法行政、程序正义、权利保障、
人身自由、言论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媒体自由、监督制衡等一应不缺。
这样的国家符不符合你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