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北市议员推动了一个法案
要求兴建公宅需得到基地为中心 周边直径1公里内过半居民同意
导致公宅兴建难度上升很多
虽然最后还是凑到了两万户的计画案
只是完成/动工数相当的少
也因此至今常常有人在鞭同意这个法案的议员
可是台北是个自有屋比例算很高的都市(好像是70%以上)
不少居民担心公宅会造成房价,交通,居住品质受到影响
所以当初兴建公宅到处都是抗议事件
而这些居民...虽然要说是刁民 贪婪老人 什么都好
但是他们都是选票 在没有达到一定默契而政府强制去兴建
惹火的住户一定很多
(这几年应该很清楚政府完全无视民意硬是推行法案有多恶心吧)
假设当初没有这法案继续兴建公宅
即使因此在2018 兴建完成的公宅很多政绩好像很漂亮 也可能无法平息怨气
只是将2016的怒火转移到2018让其他候选人做文章而已
所以这法案真的不好吗
我觉得有问题的是明明当初反对公宅
事后还装作清高拿公宅跳票打脸的议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