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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佩琪Peggy
15小时 ·
上星期五我的官司开庭, 回应一下关心这官司的朋友:
1.大家都知道政论节目做这主题,是为了让先生不当选; 我会提诉讼,是为了夫妻的清
白,但上周五在 法庭上,诉讼的主题却被转移到“陈佩琪是否有权提告”这种纯法律问
题,那就交给法院裁定吧!
2. 2014年九月向中选会申报财产, 之后向监察院申报三次, 都是我写的, 我们家一向
是我管理钱财, 我也敢大声说我们家的财产二分之一强是我赚来的, 我有权为自己挣得
的钱争取清白。 我和先生结婚近30年, 他不知道他的提款卡和印章在哪里, 也从不看
自己的存摺收入, 别人质疑他的财产, 只能由我出面代为回应,他不是躲在太太背后。
3. 若妻子对自己贡献一半以上的财产无置喙余地, 那么监察院的财产申报法应把配偶的
屏除在外,我们税法规定夫妻之 间财产转移完全免税 ,如此以后,大家申报前都把财产
转到配偶名下, 那岂不失去财产申报的意义?
4. 法律上到底是我这被指控者该拿出证据, 还是指控我的人该拿出证据? 大家都知道
“举证之所在 , 败诉之所在”, 我不知道在节目这种公开场合讲:“柯文哲, 这有钱
喔, 选后竟多出两千多万不明财产”的主持人和来宾,在当时节目上或法院上到底提出
何种证据? 我这被污蔑者, 已尽我所能提出收入的缴税凭证,也列出基金赎回和存单解
约的影本和这几年持续工作的扣缴凭单,结果他们却以:“陈佩琪无权提告, 我们是诬
柯文哲,又不是诬陈佩琪”这种理由, 实在叫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