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叶俊荣未利益回避?传私邀管中闵遭

楼主: diefishfish   2018-07-18 12:16:01
想私下乔?被媒体踢爆
叶俊荣要挑战最快下台的教育部长了吗?
年底(1124)用选票判民进党死刑
让民进党全台湾输到挫屎 全台湾大崩盘
蔡英文才会停止恶搞胡搞管中闵的恶劣行径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718001931-260405
(独)叶俊荣未利益回避? 传私邀管中闵遭打枪
传教育部长叶俊荣私下邀会管中闵,但管没有回应。 (资料照片 邓博仁摄)
台大校长遴选案悬而未解,近日传出教育部长叶俊荣,找上台大准校长管中闵的诉愿委任
律师俞大卫,盼俞大维能透过与叶拥有大学同窗的关系,协助邀宴管,考量到双方见面,
可能违反《行政程序法》第47条规定的利益回避原则,管因此并未回复。
据知情人士指出,叶俊荣面对台大校长遴选案,立场采取的是“怀柔派”,一上任后,便
尝试透过管中闵的诉愿委任律师俞大卫,望俞大卫念在与叶俊荣曾是大学同班同学,能设
宴邀请管中闵“坐下来谈”,而多次打电话到台大管理学院办公室的人,就是现在担任教
育部专门委员的庄贵瑜,而庄贵瑜多年担任叶俊荣的秘书,这次跟着内阁人事异动,一同
从内政部到教育部任职。
据了解,庄贵瑜在这2天多次致电到台大管院,表明自己是教育部长办公室主任,希望能
与管中闵通上电话,但管中闵并未与其通话,庄贵瑜则留言给台大管院助理,请管中闵回
电联系。
对此,记者尝试联系叶俊荣,叶本人并未接听电话,庄贵瑜则表示,并未听闻此事;俞大
卫则说,他与叶俊荣确实是大学同班同学,针对叶俊荣是否邀宴管中闵,则强调“不宜多
作回应”。
针对叶俊荣及教育部部长室是否私下邀约管中闵,管中闵助理不否认也不承认,仅表示管
教授恪遵《行政程序法》47条规定,未与叶俊荣接触或回应。
依照《行政程序法》47条规定:“公务员与当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为行政程序外之接触
时,应将所有往来之书面文件附卷,并对其他当事人公开。接触非以书面为之者,应作成
书面纪录,载明接触对象、时间、地点及内容”,叶俊荣若私下设宴邀约管中闵,可能触
及违反利益回避原则的问题。
China Times Inc.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7-18 12:19:00
中屎假新闻
作者: set852064   2018-07-18 12:25:00
这个精彩了
作者: mayjan   2018-07-18 12:28:00
要不要挑战发行量最少的"大报"
作者: taiwan1789   2018-07-18 12:40:00
这部长不意外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8-07-18 13:12:00
民进党最会乔,连不违法也要乔成违法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7-18 13:14:00
第47条规定的不是利益回避 假新闻抓到了
作者: joanying (joan)   2018-07-19 02:32:00
又不是仇人,不能见面?喝个咖啡犯法?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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