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unyeah ( 汤元吗)
2018-07-06 12:45:06其实丁丁应该都没有想到一件事情
他这几篇的主打得我当了之后 一定马上怎样 看起来很有魄力
但是其实完全就是在帮柯文哲辅选 他大概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还记得有一句话 "不然你要让国民党上?"
台北市长目前三咖 好久没听到这句了
但是丁丁一直出来洗存在感 渐渐的会让那些原本分裂不投柯的人又归队
因为他们会想起来让国民党回来北市的那个情境
当北市认定大群馆违法 推文里面一堆柯黑还不小心说了
"还好市长是柯文哲这白目"
越到投票日 这种感觉大概会越明显 因为丁丁一定会作出更多宣示
丁丁这不是打姚打柯 他只是让人想起了往事
想起什么往事?会喊不然要投国民党的 会是丁丁票源主力吗
作者:
LikeaG6 (东方联盟)
2018-07-06 12:53:00在柯上电台后那当下 台北市选情基本锁死 无解
老实说 丁丁目前策略是对的 但他人格魅力实在太差太没媒体缘 这才是他最大弱点丁还是很大可能会输,因为他没政治魅力,但他目前战法是对的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18-07-06 12:54:00一个政策是十的乘除法,另一个不是他抄我就是就地正法,不…就地合法。这就是一个全面执政跟百年老店的政党…笑死个毛!
难道他要说河神依法行政解约让学生搬家好棒棒?认定权利在北市府 为何不能就地合法?整天吵“就地合法”的也很好笑 认定的机构就是北市府,没有非法认定的前提下,就地合法何错之有?
他不要期待姚那蠢货会做球给他杀 但一定要祈祷姚能支撑到最后 不然谁来帮他坦媒体
作者:
LikeaG6 (东方联盟)
2018-07-06 12:57:00其实丁就是胜势才会这样打 挑议题捡战利品
作者:
LikeaG6 (东方联盟)
2018-07-06 13:00:00当他开始悲情牌就知道丁选情下滑 完全基本盘打法
林洲民说不合法,丁守中换一个都发局长就可以合法了,就是这么简单的逻辑法令本来就有不同的解释空间
法令的解释应该是以民为便因为法令本来就有矛盾、冲突叠床架屋的地方,主管机关本来就有权做出对市民最有利的解释不然你以为第一次公投陈水扁怎么发动的?“因为大陆飞弹对准我们,所以现在是危险进行式,所以可以公投”这本来就是解释的不同而已
真好,那一起来组新教育单位,周边特二全数承租再转教育设施就可以绕过都计,我来筹备一下
丁丁当然推就地合法呀 这样文大旁边的包租公婆超爽DER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13:00没错, 文化大学所有建物全部找个名目跟文化大学就全部都是教育设施惹, 整个阳明山都是教育设施
所有建物找个什么名目呢?你还真好笑大群馆使用人是文化大学 用途是租给学生住宿当然可以把大群馆认定为教育设施
单位或者跟文大董事会配合? 然后变成教育设施一样出租 你怎么认定? 我学生有来上课阿 星期日一个小时
“啊整栋阳明山都变成文化大学的,建物大解禁”用这种导入荒谬的逻辑来抹黑 真是有够恶心的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18:00蓝粉好像讲的世界霹雳无敌困难一样, 文化是私校要租用什么不租用什么董事会通过就算了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19:00是有多难? 不用装了啦, 再装就不像惹
废话,文化大学旁边的住宅就是这么少,没这些住宅学生就是要跑去山下,这样懂吗?
不如讲讲我这计画要怎么破,侯都能过,那用什么法条挡我?
g大你忘了一个盲点,如果教育部越想越不对劲把认定权收回来呢?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22:00笑死, 是不是教育设施根本不是地方政府权限
你码棒棒忙 现在是教育部把认定标准丢给北市府你鸽子还在天上飞?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23:00还狂跳针是市政府权限咧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24:00教育部用的理由是教育部不能认定是不是寄宿住宅啊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25:00归地方政府, 你是开哪个星系的虫洞跳跃成这样
你可以看一下林洲民讲法再来屁吗?劝你话不要讲太快免的脸被打成比猪头还肿
gn大的想法很好 可是难保换了市长又换了另一种说法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27:00笑死, 你都看到是林洲民讲的, 请问林洲民是教育部长吗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29:00所以你是无法理解都发局三个字的意义吗? 都发局
奇怪了 我说在此案 认定大群馆是否为教育设施为北市府权限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30:00啊你不是说教育部丢给市政府认定? 丢在哪?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31:00自己引的新闻自己都不发挥阅读能力好好理解一番吗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33:00笑死, 真的是自己引用的新闻都不好好理解一番耶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35:00所以住二特这三个字很难理解吗? 这就是土地分区使用
如果不是教育部说认定标准给北市府,林洲民为何会说认定大群馆不是教育设施?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36:00还管你教育设施咧, 好笑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39:00蓝粉就不用硬ㄠ了啦, 人家在讲住二特, 可以跳针成教育设施归地方政府认定, 搞笑逆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40:00都发局这三个字就念都发局, 不是念成教育部唷
“林腾蛟事后受访时解释,根据教育相关法规并没有教育设施的定义,基本上还是得由北市府认定,并非教育部认定就可解套。”你装做看不见教育部次长讲什么吗?还再硬拗,难看死了,丢脸
文化大学指称,依教育部办法,校外学生宿舍使用、租赁合约四年以上且经法院公证,即可视为校舍,属教育设施
是啊 没必要跟没有逻辑能力眼睛视力不足或是装作看不到文字的河粉绿畜一般见识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43:00笑死, 那位次长咬定的就是住二特这三个字啊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44:00可以完全忽略住二特, 这阅读能力真的是有够奇异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45:00蓝粉就不用狡辩硬ㄠ了啦, 人家都死咬住二特不想接球了
作者:
wsxasd123 (骑龟甩尾对决喷射灵车)
2018-07-06 13:46:00还在帮没有部长的教育部强辩? 粉难看唷...
因为这条法案就是“台北市土地使用条例自治规则”“台北市”懂吗?
拉回来说真要 都发科长定义设施是学术研究 未含宿舍
换一个局长你看这科长讲话会不会变?教育部打皮球啊 教育部说认定规则给北市府北市府不鸟文大讲法 就是这么回事结果还有疯狂的河粉死拗是教育部说大群馆不是教育设施大群馆才违法
你...要不要看第五项 害我惊吓了一下还以为网址贴错名称: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第五条土地及建筑使用组之使用项目
里面有“大学”两字你看不到?“大学宿舍”不算“大学”???
那台湾大学附属101大楼 那会算教育设施还是商业大楼?
作者: chudly 2018-07-06 13:55:00
推
现在是都发局用他自己的标准“校外不能算教育设施”来认定大群馆不是教育设施
当我眼瞎还跟你瞎扯 同一条法规寄宿住宅被拆出教育设施独立列在第三组 根本不用跟你辩论
看到了吗? 他没有说“寄宿宅不行”他是说“表列到的才可以”所以只要大群馆被认定为教育设施就符合住二特资格K请问你在说什么?
绕不过去啦 刚刚法规类号:北市13-02-1003里面就已经跟你讲明寄宿住宅没有列在教育设施
T根本在胡扯,大群馆只要主管机关认定为教育设施 就算他是寄宿住宅 他一样可以符合住二特
所以逻辑对啊 文大跟大创馆只是签约 并不能代表画在校区 被当成学生宿舍 违法没错啊
你这条法令里面哪边有说“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
废话 这边讨论的是集合住宅是所有市民通用的集合住宅可没说学生住宿用的寄宿住宅不能当教育设施啊
13-12-1003是全部使用建筑使用项目耶可不是只针对当宿舍的教育设施
gn大现在的逻辑一直卡在为什么大创馆不能认定是教育设施
大群馆是学校使用且租赁,给学生使用住宿,理所当然可以当教育设施来看待
我放弃 明明是违反住二特的事偏偏要说要把大创馆认定成教育设施
回到原点 土地使用分区条例自治规则里面有说 教育设施符合住二特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18-07-06 14:11:00十的乘除法已经演化成100的乘法了,很快就会变1000了!
而北市府用“因为大群馆不在校外”当理由而认定大群馆不是教育设施违反住二特规范
所以我说啊,北市府现在认定不是教育设施,那你在争什么
而这个认定标准本来就是可以给北市府解释认定大群馆为教育设施
现在gn大就是觉得只要北市府认定大创馆是学生宿舍就解套了 问题不是这样单纯啊
我再问一次,北市府现在认定不是教育设施,那你在争什么
那法规类号:北市13-02-1003 就会列在第五组
简单来说 因为林洲民这样认定 所以大群馆才违法住二特
GN的想法就是学生宿舍理应当成租借校地的一部分,是吧?
楼主:
sunyeah ( 汤元吗)
2018-07-06 14:15:00呜呜 都跟我的内文不符 QQ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15:00gn还一直在凹什么啦!文大承租别人土地做学生宿舍就不是
以后 我家土地跟学校签约 我也可以成为教育设施了 是这样解套的吗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16:00教育设施,教育设施的前提是要土地是学校的才能成立。
北市府当然可以认定为“寄宿住宅”但是也可以认定为“大学一部分的延伸”而认定为“教育设施”这是北市府选择的问题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17:00你们爱讲台大BOT宿舍就是台大的地,所以才是教育设施。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18:00不是因为里面有台大学生住宿就自动变成教育设施了。
我家以后跟大学签约做宿舍 我家也成为教育设施 可以享用大学资源了
笑死人 主管机关解释权在北市府 他当然可以依据情况不同而作出不同解释
我只是要问“林洲民用校外不算教育设施当理由,而让大群馆违反住二特规定,让这些学生没地方住,到底是不是正确选择而已”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23:00为了让侯合法,什么鬼扯理由都可以拿出来讲。
这决定不是什么“依法行政”的案例,这是“政治事件”,而政治事件就要用“政治手段”解决
事情不是这样处理阿...为何他有特权我不行?这你跟任何阵营的支持者讲绝对炮死
胡说八道 还再扯侯 侯一直都是所有权人 违反使用规定的是文化大学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25:00这次如果放宽解释,就好像之前吴敦义外孙办护照一样,为了让特定人士解套,不惜赔上整个政府。
政府在有影响公众利益跟大多数福祉时本来就要作出有益社会的判断
以后这先例开下去 我不去买栋房子改建成宿舍,跟学校签约让学生租 享用大学资源又可赚二手 岂不妙哉
而且什么叫“特权” 大群馆确确实实是文大在使用,确确实实是给学生住宿用不是校内这种主观意见来当判断依据真的是让人笑死
所谓特权就是 为何侯案能过 我同样作法也给文大使用我不能过?
所以gn大我的作法合法吗 呵呵执照不是违法吗......
根本就是合法啊 现在违法土地分区使用条例自治规则的是文化大学
商业区店面建教合作也是教育设施,还能水电优惠谁赞成谁反对?
而他会违反的原因是因为台北市政府不愿意把大群馆当成教育设施来看
不是 我意思是你要北市府认定教育设施 如果地是文大自己的 谁都敢认定 但底下土地是私有地你玩下去就回到刚刚讲得整区大家一起玩教育设施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33:00照你gn逻辑,只要有学生就可以到处住不用管土地分区了。
公众利益,其意是“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意指一般大众的福利或福祉400名学生能代表一般大众?
P你还真好笑 所以台北市建捷运 只顾到台北市人的福祉没有顾到全台湾的福祉 所以盖台北市捷运不符合全台湾人大众利益 你是这个意思吗?XD还文大学生不等于一般大众勒,真是笑死我
GN你在反串?我这辈子有可能去搭捷运,但不会去住大群馆
说过了 那充其量代表400名大学生的住宿问题 是学生权益受到损害
我看河粉已经精神错乱了,居然说大群馆学生不等于一般大众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40:00gn你才荒谬,土地分区之所以有分类规定才是为了公众利益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8-07-06 14:41:00公众利益啊?要凹要凹有道理一点好吗?
我家有住大一生,去跟学校签约4年,也是教育设施,谁赞成谁反对?
大家快去跟学校签约,可以当教育设施,水电减免 赞赞
笑死人,还再东拉西扯请问 1.大群馆是否为文化大学使用2.大群馆是否为文化大学安排学生住宿使用?如果1跟2答案都是yes 那大群馆理所当然可以认定为教育设施
再退一万步来说,这只是土地分区使用条例自治规则而已规定的只有类组使用
嘛 我是很期待政论节目有人可以像GN这样大声说出来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8-07-06 14:51:00不投柯P不然你要投姚0元还是KMT吗~
举个例子 A国立大学空间不够,跟外面承租地来盖健身房 专门给A学生使用这样该健身房能不能当教育设施 当然可以啊!
请问大群馆在文化大学使用下,有承租给一般民众吗?还再胡说八道 没救了
那请你去学校贴公告 欢迎全校学生来你家睡 贴了公告上去再来跟我屁还你家给学生睡勒 笑死人上面还有人说办民调勒 笑死人
台湾反核的时候也反的很大声,现在没电核电重启全部当龟孙子龟缩不出,民调来决定公道?哈哈哈哈
楼主:
sunyeah ( 汤元吗)
2018-07-06 14:56:00还在聊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8-07-06 14:57:00gn跳到民调了,死不认错的柯黑may 有唐凤这个罩门,一讲出来就逃gn应该也有一讲出来就会吓得逃之夭夭的罩门吧
奇怪 上面先喊民调的明明是上面推文某K你眼睛视力不佳?讲不赢我要讲我罩门?河粉程度呵呵明明是北市府喜欢把事情复杂化 居然说我把事情简化笑死人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8-07-06 15:06:00要打乌贼战,他们当然得断章取义啦
对 简化后 这问题会不会被人说是 图利特定人士 哀算了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8-07-06 15:07:00给gn当官员,到时候出事情,他底下一票基层一定会被gn连累,一般公务员最怕犯法。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8-07-06 15:08:00gn则是要北市府基层冒着违法风险硬干
作者:
LikeaG6 (东方联盟)
2018-07-06 15:14:00楼上一堆真的很硬凹那些地方仕绅到压力就会压垮蓝绿垃圾 免操烦某些厌恶蓝绿斗争的票也会从柯p身上移走自身利益永远大于社会公益 台北市民我深信不移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8-07-06 15:26:00拜托,就地合法=图利国民党,不合法=罔顾学生权益,柯文哲拜托,就地合法=图利国民党,不合法=罔顾学生权益,柯文哲在这个事件里除了叫公务员自己判断依规定处理根本没有活路,在那边应该怎样才对都是干话。
作者: james114 (忆文) 2018-07-06 16:00:00
典型的怎么做都有人骂,公鸡变饲主,反正恶例不能开
作者: kyokozenki (Louis) 2018-07-06 17:34:00
那一天,人民想起了国民党的恐怖
既然北市府认定的行为没违法 那你是在叫什么?一群人一起违法也不会变合法啦 当自己谁 还妄想影响选情?400个大学生是要影响什么 不认识人没地方住对一般人根本不重要好吗
作者: wolf9420 (Mr.Rorensu) 2018-07-06 19:34:00
举个例子,400个人吸毒不会让吸毒就地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