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于情:文化大学周边是住二特的地目,文化大学学生住宿需求大。
: 柯文哲及其市府团队明知,这个大群馆是供学生当宿舍使用。
: 却不考量当地特殊环境因素,和平存续21年供学生住宿目的,与学生住宿公益需求
: 而做出不切适的行政决定,导致学生必须搬离而另找他处居住。
: 于情,柯文哲对学生太绝,无丝毫怜悯心&感同身受,于情说不过去,可被批判。
: 背叛年轻人,与背叛年轻人推你上位的初衷。"
: 今天如果纵容这种明显违法的建物使用,才是于法不符、于理不合、于情不念吧
: 适切的行政处分要建立在合法上 今天第二种住宅区的性质
: 就是不能做寄宿舍使用 也就是 不能有供人居住但无个别厨房的住宅使用
: 台北市政府只要求文大跟又昱在两个月内协商改善这个使用问题
: 并没有具体开罚 也没有断水断电 还积极帮文大学生找安置的宿舍
: 你跟我讲这个讲这叫无情?!
: 最无情的应该是侯友宜了 难怪文大宿舍自治会会不爽
: 今天市府叫你依法改善而已 然后你说文大违法使用 所以你不爽再租了
: 今天你房东花钱每户改善去加装厨房就可以符合法律规定
: 花个2000-3000万 改装 这点钱对侯友宜很多吗 我相信不会很多
: 而且还可以凹文大一起负担 改善回集合住宅的形式再继续出租就好
: 但看不出侯友宜有这点诚意 反而去批评市府说 认定他的使用违规
: 就算你要硬扯 他作文大学生宿舍是教育设施好了 那请问他在还没租文大之前
: 也是学校的教育设施吗? 别让人笑话你的法律跟逻辑能力了 亏你父母都还公务员退休
: 连基本守法的认知都没有 讲情市府未开罚 还协助替住宿学生找可以租的地方
: 你觉得这样不够? 应该要扩大解释住二作学生宿舍是合法 这种瞎子都知道有问题的方法?
: 而且还不能解决之前86-101间 侯家分区违法使用的问题
: 如果侯家当初当集合住宅使用 依照法律 每一个住宅单位 应该都有厨房的
: 5坪大的空间有个别厨房 是把所有人当白痴吗 所以柯文哲才说 发使照的时候就有问题了
: 你只要想想你的讲法合理性 合法性 跟合情性 你就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了
厨房根本不是重点
归根究柢的问题就是因为法律叠床架屋
可以解释的空间太多
1.是不是住宅一定要有厨房?
全台湾雅房套房都得有厨房?
如果没有厨房的套房雅房只能认定成宿舍?
然后去查这些宿舍有没有违反土地使用自治条例?
既然这样麻烦全台北市
住一住二土地上的雅房套房全部宣布是违建
现在违规问题是
租给学生的单位叫做学校
所以都发局认定学校把他当学生宿舍使用
而不是当集合住宅来用
而侯家租给学生
为什么就可以呢?
因为侯家是民间企业承租给学生
跟什么厨房根本无关
因为侯家的建物使照跟执照都是集合式住宅
什么厨房都是东拉西扯
我今天是房东
在文大旁边有一栋10层楼的电梯大楼
有40户全部租给文大学生
这栋大楼一样是集合式住宅而不是学生宿舍
不会因为我全部租给学生就变成宿舍
重点是目前承租给学生的是学校
而在北市府都发局认定大群馆是宿舍之后
因为住二特是正面表列,没有宿舍
所以违反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
第 七 条
在第二种住宅区、第二之一种住宅区、第二之二种住宅区内得为左列规定之
使用:
一 允许使用
(一)第一组:独立、双拼住宅。
(二)第二组:多户住宅。
(三)第四组:学前教育设施。
(四)第五组:教育设施。
(五)第六组:社区游憩设施。
(六)第九组:社区通讯设施。
(七)第十组:社区安全设施。
(八)第十五组:社教设施。
(九)第四十九组:农艺及园艺业。
重点来了
没有宿舍,但是有教育设施
所以文大主张这是教育设施
北市府就去函问教育部
教育部就丢皮球丢回给北市府
北市府林洲民就说因为大群馆不在校内
所以北市府不认定为教育设施
看到了吗?
认定的权利在北市府主管机关
北市府认定大群馆没问题
大群馆就没问题
北市府认定大群馆有问题
大群馆就有问题
现在这400个学生不知道去哪住
都是北市府都发局的问题
这件事情侯家6年前就问过北市府
北市府的回复是大群馆可以当宿舍
到今天选举前又不行
北市府自打嘴巴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