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aws.mywoo.com/4/12/622/9.html
公职人员选举,候选人竞选活动期间依下列规定:
一、直辖市长为十五日。
二、立法委员、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县(市)长、乡(镇、市)长、原住民区长
为十日。
三、乡(镇、市)民代表、原住民区民代表、村(里)长为五日。
前项期间,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竞选活动时间,自上午七时起至下午十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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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公职人民选举的办法是有规定时间的
像昨天那场民进党的造势大会,没有违法吗?
啧,我看一堆选举活动明明就已经开始了
这些时间有规定跟没规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