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发生的时候
中国那边有网友这样说:
“你讲法律,对方跟你耍手段;你耍手段,对方又跟你讲法律!”
可是这句话拿来台湾,一样完全可以套用我们的司法问题......
记得多年前,忘了是朱学恒还是白冰冰讲的
口口声声喊说要保护加害者的人权,为何就不看重被害者的人权?
今天我回去Google这篇文章,确定了台湾的被害者并非专指犯罪被害者
而是相对于累犯的另一方人
【有片】为6串蕉打死偷蕉贼 屏东蕉农遭收押
惯窃郑庆华,多次偷窃农民的作物只为了自己要吸毒
(苹果日报底下有脸书留言自己也是郑庆华的受害者)
多次被警察逮捕但都无保释回,屡劝不改
这回遇到蕉农还想反抗杀蕉农,反遭蕉农打死
结果该名蕉农就这样遭到收押禁见!
郑庆华偷窃这么多次没有一次被收押,为民除害的反而要收押?
如果蕉农收押还算合理的话,一堆比蕉农还可恶的酒驾致死甚至是蓄意谋杀都允许交保
为什么?
去年九月检察官正式起诉该名蕉农
起诉内容居然写:
郑庆华很有可能于被綑绑期间毒发生亡,蕉农却不许郑庆华就医!
这话根本没逻辑,放郑庆华去就医百分之两百绝对会逃逸无踪
而且郑庆华原本手上有刀,给牠松绑确定牠不会趁机攻击蕉农?
(百分之两百绝对会攻击蕉农!窃贼行窃失风反杀死屋主的发生率实在太高)
这案子如果将来判决不允许缓刑
等于宣告台湾的犯罪者你们可以尽情的去犯罪,如果被打法官还可以帮你求偿加重判!
根本完全本末倒置!说为了人权轻判加害者也就算了
侵犯加害者权益的被害者现在却是越来越往勿枉勿纵的脚步迈进?!
说好的保障人权呢?说好的人人平等呢?
为什么一看到加害者被杀就拿出自认为万能且不容质疑的法律要这些被侵犯方遵守?